“淘宝店主代购逃税300万被判刑10年”的新闻随即在社交媒体引起热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7日发布“裁判者说”,案件经办法官石春燕对几个关键问题进行回应。法院审理查明,走私进境的服饰金额共计11400558.93元,偷逃税额共计3005187.33元,计核依据为游某于案发期间使用信用卡在香港名家等公司刷卡消费的明细单。

做了3年淘宝代购店,如今因走私逃税被判刑10年。并处罚金550万。淘宝代购店主的道歉信截图被放到网上后在社交媒体引起热议。有网友表示量刑太假,经办法官回应了。

11月2日,一家淘宝店发布了“失联很久的店主道歉信”,店主称做进口代购被判刑十年。“淘宝店主代购逃税300万被判刑10年”的新闻随即在社交媒体引起热议。有网友表示不解,海外代购难道都犯法?帮亲戚朋友从海外带东西行不行?为什么逃税300多万元就要坐牢?

海外代购和走私的边界究竟在哪?走私与逃税的差别是什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7日发布“裁判者说”,案件经办法官石春燕对几个关键问题进行回应。

案情:

4年间代购香港高档服饰超千万元

二审判决书显示,2013年,被告人游燕设立了名为“TSHOW进口女装店”的淘宝店用于销售进口高档服装。同年5月起,被告人游燕开始在香港向多家服装公司通过刷卡支付的方式大量采购各种服饰,其在香港所购服饰全部通过快递邮寄、雇请“水客”偷带及自行携带等方式走私进境,并由其网店“TSHOW进口女装店”在境内销售牟利。

法院审理查明,走私进境的服饰金额共计11400558.93元,偷逃税额共计3005187.33元,计核依据为游某于案发期间使用信用卡在香港名家等公司刷卡消费的明细单。

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在8月份就下来了。裁判结果: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更涉及走私

有网友表示判得不冤枉。

跨境【那么跨境电商,真的迎重大利好?】

2018年1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扩大到北京、沈阳、南京等城市,并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跨境电商迎重大利好。

一、在征税方面,继续保持不变。

然而,监管方式上,国家部委明确“按个人物品监管”。从此前的“暂按个人物品监管”,到现在的“按个人物品监管”,这意味着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将是以个人物品的方式进行监管。对于行业从业者来说,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利好政策。

国务院常务会决定继续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方式,使得跨境电子商务核心监管政策得到稳定延续,也使“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的方法成为现阶段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基本的监管思路,本政策的出台对担心政策波动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是一剂强心剂。

二、是扩大了政策适用范围。

本次政策适用范围从之前的杭州等15个城市,再扩大到北京、沈阳、南京、武汉、西安、厦门等22个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使得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企业可以在更广泛的区域内进行布局和发展,也使更多的地方政府可以以跨境电子商务为抓手扩大对外开放。

三、是加大了促进政策力度。

本次政策除延续之前的税收政策外,还新增了63个税目商品,并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提高单笔交易限值和年度交易限值均是业界提出频率最高的政策诉求,在中央各部委与企业调研座谈时也经常被提及。可以看出本次政策也是在政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做出的调整,顺应了现阶段行业发展趋势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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