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跨境电商行业的移动要对出口退税相关政策了熟于心,才能在相关政策下阳光经营,并利用相关优惠措施有效的降低成本,提高利润。

在2018年9月税务总局为了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好出口业务,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无票免税”政策,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的零售出口企业,凡事没有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出口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那么具体的优惠政策有那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1.凡是符合相关规定的跨境电商企业,均可申请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免征或者退税的优惠政策。


(1)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已经向所在地办税务机关理了出口退(免)税的资格认定。

(2)企业出口的货物已经获得海关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并且单据信息和海关出口的电子信息一致对应。

(3)企业出口的产品货物是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日截止时间内收汇的。

(4)出口企业属于外资企业的想要享受优惠政策,则购进出口货物需获取相应的增值税发票、消费税分割单、海关进口增值税或者消费税专用收缴单,而且这些单据需要和出口货物报关单相关内容一直,这是出口退税专用的。


2.若是存在部分企业没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只要符合下面的这些要求也是可以享受相关的退税优惠政策的。


(1)电商出口企业已经申办了相关的税务登记;

(2)企业出口的货物取得海关所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3)购进的出口货物,产品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符合上面要求的企业都是可以享有退税的优惠政策,但是企业需要注意的是除了符合以上条件,相关的货物也必须符合政策规定。


也就是出口货物是必须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必须是报关且离境的货物;货物必须在财务上做核销处理;并且要是出口收税且已核销的货物。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