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可否改为一般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个体经营因业务需要而改为一般纳税人的,可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登记。

2、如果连续12个月(1个月为纳税期)或连续4个季度(1个季度为纳税期)累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应将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转登记为小规模后能否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增值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八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如果自转登记日起下一个纳税年度起连续12个月以上,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上,其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简言之,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果连续12个月或4个季度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应重新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而转登记纳税人按照规定重新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能作为小规模纳税人重新登记。


案例分析:

1、假设一个个体工商户2020年建材销售总额为450万元,再加上到2020年年底他将其名下的另一家店铺卖掉,所得380万元,2020年合计销售额达到830万元。因此,个体工商户需要成为一般纳税人吗?

注:纳税人偶发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不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即以销售额450万元为判定标准,则该个体工商户未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

(1)如果该个体工商户不能进行独立会计核算,也不能按规定报送税务资料,则不必考虑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因为一般纳税人认定的3个指标都不符合。

(2)如果个体工商户能够独立核算,则个体工商户可以在此期间作为一般纳税人登记,或者继续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


2、假设一个个体户2020年实际的建筑材料销售额确实是550万元,超过了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这时还要分两种情况分析。

(1)年应税销售额虽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可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登记;经税务机关同意,也可作为一般纳税人登记。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无特殊情形者,将作为一般纳税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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