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 是Intellectual Property 的缩写,是“知识产权”的意思。各种智力创造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随着商业的发展和繁荣,IP 的价值会越发凸显,IP 有概念泛化的趋势:从传统意义上的漫画、电视剧、小说、游戏作品,到如今某个人、某个角色、某个金句,或者某种商业现象、某种商业模式、某种思维方法··...·在网络营销领域,我们大致可以认为流量IP 是具有较大流量的某种独特的东西,一般还需要有较大的变现价值。例如,《盗墓笔记》是网络小说类的流量IP,阅读量大,且付费阅读的量较大。在电商领域,如薇娅,也是流量IP,她自带大流量,具有极强的变现能力,常见某种商品标题会写明“薇娅推荐·.....”。网络营销领域的流量 IP有如下特点。

(1) 拥有较大的访问流量或引流能力;

(2)具备较强的变现能力或已有较大的变现价值;

(3)独一无二,有知识产权或更广义的物权保护,他人不能随意用于商业领域。所以说,IP 与品牌的内涵是比较接近的。一个塑造得好的 IP 能给品牌带来长久的生命力。例如,被咬了一口的苹果标识,几乎是极优质的标识,如果某耳机厂商是苹果的供应商,那么其品质就可以得到极大的信任背书。

2015 年之所以被称为“IP 元年”,是因为那年大量的网络文学IP 被搬上了荧屏,并取得了非常好的票房和收视率,如《琅榜》《鬼吹灯》等,之后又有不少 IP 被应用到游戏中,同样受到了追捧。

随后,IP 概念在互联网、商业领域迅速火热,开始延伸解读。很多互联网成功案例被归为IP 化的成功,如三只松鼠、罗辑思维、小米、乐视等。

2017 年,那些被传颂的 经典案例多数出现下滑。庞麦郎(我的滑板鞋)、小马云、光头强等因各种原因,一度站在了流量顶端,但是由于缺乏持续的输出,没有强有力的产品加持,最终无法摆脱止于草莽、泯然众人的结果。从营销的角度看,流量并非终极目标,优质的产品与客户体验、品牌的塑造与强化是营销必须思考的。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