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监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经营单位专为加工出口商品而经批准,缓办纳手续进口的料、件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行为。是海关对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监管、对外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监管和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监管的统称。

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属保税货物,自进口之日起至解除监管止,均应接受海关监管,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将其转让、出售、调换、抵押或移作他用。

加工贸易分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来料加工是指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主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还提供设备,由我方加工企业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外商提供的作价设备价款,我方用工缴费偿还的贸易形式。

进料加工是指由我国有关经营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的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成品或半成品后再外销出口的贸易方式。

加工贸易分册是指在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以下简称总册)基础上,因企业报关需要,由企业申请并经主管海关批准,将总册的部分内容重新登记备案,由海关核发该部分内容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以下简称分册)。分册含基本情况表、进口料件情况或出口成品情况(或两者兼有),分册可分为异地报关分册(指备案地海关与口岸海关不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主机)和深加工结转分册。异地报关分册用于异地报关进出口,深加工结转分册用于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和本地深加工结转进口。

合同备案是指加工贸易企业持合法的加工贸易合同到主管海关备案、申请保税并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准予合同备案凭证的行为。

以上就是加工贸易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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