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贸易自由区简介

欧盟-中国经济文化合作组织ChineEuropeEconomiqueCulturelle(简称欧中经合组织CEEC)

欧中经合组织是经欧盟法国政府批准成立的跨国非盈利性机构,总部设在法国首都巴黎。组织宗旨:通过组织欧中经济合作洽谈会、欧中国际采购洽谈会、欧中企业家峰会、欧中经济合作论坛、欧中中小城市合作签约、两国商务代表团互访、欧中企业合作意向双向发布、专题讲座、专业技术国际培训等活动,增进欧中的互相了解友好交往,促进双方在经济、科技、教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PACIFICECONOMICCOOPERATIONCOUNCIL,简称PECC)

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是由太平洋区域的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工商界和学术界议会、政府、工商界、学术界、媒体和民间团体六方人士所组成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于一九八零年九月在日本前首相大平正芳和澳大利亚前总理弗雷泽的倡议下在堪培拉正式成立。原称为太平洋经济合作会议,一九九二年改为现名。其宗旨是在自由和开放的经济交流基础上本着伙伴关系、公平和互相尊重的原则,通过经济领域的研讨及政策协调,促进太平洋各经济体之间的经贸合作,为地区的稳定、繁荣和进步做出贡献。

PECC现有25个成员: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太平洋岛国、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美国、越南、厄瓜多尔及准成员法属南太平洋领地与蒙古。

除以上成员外,PECC还包含地区国际组织太平洋盆地经济理事会(PBEC)、太平洋贸易与发展会议(PAFTAD)的代表,这些组织的代表在常委会没有表决权。

PECC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的三个观察员组织之一,与APEC关系密切,配合并参与其许多工作。PECC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世界贸易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也有密切的工作联系。

根据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PECC)章程,参加该组织的国家和地区须设立各自的太平洋经济合作机构作为PECC的成员组织。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全国委员会即是按此章程于1986年成立的全国性机构。全国委员会由来自政府部门、学术机构和工商界、议会、政府、工商界、学术界、媒体和民间团体六方人士以个人身份参加组成,其宗旨是谋求促进太平洋区域经济发展与合作。其主要工作为:从事对太平洋经济发展和合作的研究;组织和协调国内各单位、各部门参与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的活动;开展与PECC及其成员国(地区)的多边和双边交流;主办有关的国际会议。

全国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包括全体会议、秘书处以及按PECC专题活动成立的专题委员会或协调组。全国委员会创始会长是著名外交家、国际问题专家宦乡(1987-1989),第二任会长是李鹿野大使(1990-1995),第三任会长是杨成绪大使(1995-2005),现任会长是梅平大使。全体会议每一年半至两年召开一次,曾分别于1987年6月、1988年12月、1990年8月、1991年3月、1992年8月、1994年5月、1995年3月、1997年4月和1999年8月在北京召开过九次全体会议。全国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北京东城区台基厂头条三号。目前,全国委员会下设工商委员会、金融市场发展委员会、贸易政策委员会、人力资源开发委员会、粮农资源开发委员会以及太平洋经济展望工作组,这些专业委员会和工作组都是与国内相关部委或职能部门进行合作,促进这些专题与太平洋地区同行之间的交流。全国委员会的出版物是《太平洋经合通讯》(季刊),由秘书处负责编制。

成立十几年来,全国委员会受到各级领导和相关单位的重视和支持。荣毅仁副主席生前一直担任全国委员会的名誉会长(1987-2005),李鹏总理、李岚清副总理、王光英副委员长、宋健国务委员都曾参加过全国委员会举行的活动。现任名誉会长是前全国政协副主席经叔平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成思危。近年来,全国委员会举办的主要活动有PECC上海常委会(1994年)、广州常委会(1995年)、大连常委会(2001年)、北京常委会(2004年)PECC矿产能源大会(1994年)、PECC第十一届大会(1995年)、首届PECC天津国际贸易投资博览会(1999年、2001年、2003年、2005年)、中国东盟企业家交流研讨会(2001年成都,2003年广州)、第二届PECC生态旅游论坛(2004年9月,云南香格里拉)、第三届PECC矿产论坛(2005年9月,太原)等,影响颇大。

另外,在天津、四川、辽宁、广州、珠海、山西等地也成立了地方太平洋经济合作机构。全国其他省市如上海、广西、深圳、南京等也在酝酿成立类似的地方性机构。此类机构由当地政府批准成立,受当地政府或相关单位领导和管理。我会只对其业务起指导及咨询的作用。但地方性机构与PECC总部联系时必须通过全国委员会进行。这些地方委员会(天津、辽宁、四川、广州、珠海、山西),结合本领域和本地实际情况,为当地引进项目、投资合作、技术交流、经贸合作等方面作了些工作。中国于1986年参加PECC,一直参与PECC各项活动,参加PECC历次常委会和协调组会议,并委派有关部门专家参与各项专题组会议。中国PECC也充分利用这些网络渠道和地方资源,加强同PECC成员经济体的多边和双边经济交流与合作。

2004年5月1日,欧盟扩大到25个成员国,形成了包括东、西欧面积400万平方公里,人口4.5亿,国内生产总值逾10万亿美元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其经济总量和贸易总额分别占全球的25%和35%,人均收入和对外投资居世界前列。当前,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大循环和发达国家向我国转移制造业、服务业的进程明显加快,这使得欧美在我国发展大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几年,中欧合作领域不断拓宽,确立起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欧盟政府和企业对发展同中国经贸交往的愿望十分强烈。2004年10月,法国希拉克总统访华期间提出:“要在2004年-2007年三年间推动3000家法国中小企业到中国发展”。

2004年,中欧双边贸易额达到1779亿美元,欧盟在华投资企业19738家,合同金额753亿美元,实际投资425亿美元。欧盟超过日本、美国,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累计第一大技术供应方和第四大实际投资方,中国成为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这些势头促使欧盟委员会决定明年欧洽会重回中国,为欧盟企业进入中国提供平台。盟于1997年启动了“亚洲投资计划”,目的是通过两地中介组织的牵桥和交流活动等推动欧盟与南亚、东南亚及中国的企业(特别是的合作,并改善商业环境以增加两地的贸易和投资往来。1997年至2001年是“亚洲投资计划”项目的第一阶段,欧盟累计投入3200万欧元;2003年至2007年为第二阶段,欧盟预计在项目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再投入3500万欧元。“亚洲投资计划”项目在第二阶段对4种活动提供财政援助,分别是亚洲商访、亚洲投资结盟、亚欧中小企业洽谈会和亚洲投资技术援助项目。其中的亚洲投资结盟项目主要是支持亚洲国家的中介组织机构的能力建设与扩展,援助这些中介组织机构建立和加强与欧洲同行的联系,使其能够更好地为本地区的企业提供服务并促进与欧盟的贸易合作。

欧盟已经开展了“亚洲投资计划”项目,为当地的中小企业提供了与欧盟企业对接合作的机会,受到各地企业的欢迎。2002年亚洲投资计划资助了首次中国-欧盟投资贸易洽谈会,被欧盟委员会称赞为“中欧经贸交流与合作中最大规模的洽谈活动”。

欧中经济合作论坛

欧洽会始创于1988年,是欧盟委员会为促进成员国企业同世界其他地区企业进行贸易、投资和技术合作出资创办的,为期2天的商务派对洽谈活动,目的就是为了建立长期的商务合作关系,包括双向的投资、贸易、经济技术合作。欧洽会在欧盟企业中有广泛的影响力。

欧洽会背景

1997年前欧洽会在欧盟成员国中轮流举办,共举行23届欧洲本土欧洽会。8400家欧洲企业同33,300家来自60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进行了近20万场商务洽谈,平均成功率30%以上,达成6万多个贸易、合资合作生产合同。

中国自1997年参加法国欧洽会开始,到2000年连续4年参加了7届欧洲本土欧洽会,共有146家企业进行598场商务洽谈,共产生53个合作意向,参会企业满意率均在90%以上。

1997年随着欧盟进一步重视与亚洲国家的经贸合作,欧洽会开始在亚洲国家举办,先后在新加坡、新德里、吉隆坡、北京、科伦坡、曼谷等城市举办,受到了举办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对推动欧盟与举办国的经贸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球网络自由贸易区ECFTA

自由贸易区FreeTradeArea简称FTA,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地区或单独关税区组成的区内取消关税和其他非关税限制,区外实行保护贸易的特殊经济区域或经济集团。如:北美自由贸易区简称NAFTA(包括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美洲自由贸易区简称FTAA(包括美洲34国);中欧自由贸易区简称CEFTA(包括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东盟自由贸易区简称AFTA(包括东盟十国),欧盟与墨西哥自由贸易区、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狭义的自由贸易区,是指一个国家或单独关税区内部设立的用防栅隔离的、置于海关管辖之外的特殊经济区域,区内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也是自由港的进一步延伸。

1948年4月16日,战后欧洲十几个国家为接受美国的欧洲经济复兴计划(即马歇尔计划)成立了欧洲经济合作组织。1961年9月30日在欧洲经济合作组织的基础上,经过改组而正式成立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为经合组织,总部设在巴黎。根据《经合组织公约》第1条,经合组织的宗旨是:实现成员国和非成员国经济,尽可能的高速合理增长、扩大就业、提高生活水平、维持金融稳定,实现世界经济增长在多边和非歧视的基础上扩大世界贸易。以后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陆续加入,使经合组织的成员国增加到,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意大利、加拿大、比利时等以欧洲国家为主,包括其他地区的发达国家的24国,此外,欧洲经济共同体委员会,和前南斯拉夫也以特殊地位参加组织的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发展和完善,全球第一个自由贸易区---欧洲自由贸易区(EFTA),已经发展成为现今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1997年1月,美国政府率先提出“全球网络贸易框架”,明确了“网络自由贸易区”的概念,提倡建立互联网免税区(InternetTaxZone),将EC电子商务推向全球各地。

WTO后过渡期,经济全球化与信息化,使得世界范围内的经济贸易形态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信息技术在国际经济贸易中的广泛应用,传统的经济贸易与电子商务的融合,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以电子商务为形式的贸易交易方式,正在全球企业创造着巨大的市场机会。对此,各国政府及国际团体,一直在积极努力并希望早日促成---全球网络自由贸易区(ECFTA)。

2006年5月25日,全球第一个网络自由贸易区市场---ECFTA全球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上线。全球贸易是由欧中经合组织ChineEuropeEconomiqueCulturelle(简称CEEC),在EFTA欧洲自由贸易区框架体系下,与中国签署的双边网络贸易协定,通过国际化战略、政府化行为、市场化运作而构建的全球商业数据交互平台。通过全球200多个国家的政府商务部门,全球贸易协会联盟、万国商会等国际贸易组织和机构的战略合作,以第三代互联网核心关键技术,整合全球贸易信息资源,构建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经济贸易信息资源共享与商业数据交互平台。全球贸易创造了新型网络化的国际贸易环境,开辟了全球化低成本高效率的电子商务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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