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到弊端,真实性和合规性仍然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最大的短板。一是由于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信息以电子形式进行传递,而电子单证可被不留痕迹地轻易篡改,因此无纸化和虚拟化导致了交易真实性审核的困难。二是跨境电子商务的模式和资金收支比较灵活分散,如小包、快递等国际物流,无法取得海关报关单等合法凭证,缺乏与资金流相匹配的货物流数据,因此增加了外汇监管的难度。三是跨境业务不仅要符合中国相关部门的监管要求,更要兼顾目标市场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金融监管与反洗钱政策。仅合规操作这一项,支付机构跨境业务要满足国际反洗钱要求,就得斥资购买不少第三方机构的反洗钱黑名单。然而,随着支付机构外汇结算业务的放开,必然有一小撮人利用虚拟交易、蚂蚁搬家等方式通过支付平台变相洗钱或者向境内外转移资金。
其次,受限于单笔5万美金和现行外管制度,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一般不涉及跨境B2B支付结算,外管局许可跨境外汇支付试点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B2C支付业务,而B2B仍属于传统银行的业务。自建B2B平台仅可以实现线上收单,线上完成支付及购汇的流程目前还不完善,企业间的跨境支付实际上大部分都是线下去做的。另外,与传统国际结算有统一的国际惯例(例如UCP600、URC522)不同,各电商平台的跨境支付规则都是由各自平台制定的,而且不时有修改,需要卖家实时留意。比如,物流方式必须是平台指定的快递方式(如DHL、UPS、FedEx等)、不支持海运的物流方式等。不同平台的收款时间也各不相同,很多平台都设定了买家保护期,甚至设置“预留款”,这种收款时间的规定,导致卖家的收款时间比较长,影响了货款的资金周转速度。
最后,第三方跨境结算通道受制于境内机构在境外的影响力有限,境外用户还是习惯于使用认可度较高的信用卡、当地银行或其他当地支付工具,因此应用推广是难点。总体而言,即使线上达成订单交易,B2B业务整个结算体系仍然十分传统、烦琐,因金额较大,很难适用电子商务通常“先款后货”的方式,仍须沿用传统的银行增信结算如信用证、保理、T/T等,并辅以合同、发票、报关单等单证银行结汇,尚未实现国际贸易结算的线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