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规模达1.26万亿元,占外贸出口比重上升至7.7%。过去5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年均增速超过30%,占外贸出口的比重净升了5.5个百分点。通过跨境电商出口,中国商品销往俄罗斯、以色列、韩国、越南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随着《电子商务法》的颁布与施行,跨境电商贸易的法治与政策环境得到全面改良与优化,中国跨境电商进入了难得的发展黄金时期。跨境电商出口正以全新的姿态成为中国对外贸易中的生力军,开始迈入与一般贸易出口比速与竞技的新阶段。

中国跨境电商发展十多年来从“贸易黄页”式商品信息展示的1.0版本,向以服务出海、建造海外仓和国际物流为主打的2.0版本推进,同时更以向海外进行技术输出与套路复制的先进标准引领式跃升的3.0版本跨越。与此同时,跨境电商出口竞争力的提升在产品出口数量和类别上得到充分显现,这也与我国一般贸易出口结构转型升级不断深化的节奏相吻合。中国跨境电商出口的消费主体从个人逐步向企业或机构渗透,B2B(企业到企业)、B2B2C(企业到企业再到消费者)的业务模式体量得以迅速增大,丰富了跨境电商的出口方式,扩大了跨境电商出口的辐射半径。

跨境电商出口打通了货源、流通与支付等全链体系,同时简化了整个贸易链条的环节和长度,贸易渠道更为便捷,终端零售成本更具优势,同时借助海外消费者数据可以实现与国内供应链的深度融合,让一国出口商品更能匹配全球消费者需求,进而引导本土制造与海外消费精准对接,这对于中小外贸企业而言意义重大。借助跨境电商的发展,实现从“商品”到“品牌”的加速提升,推动以品牌化建设为主流驱动的“中国质造”跃升,助力中国全面释放“全球货源基地”的能量,加速推动“全球买、全球卖”的不断升级。

当前,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体量仍有很大发展空间。因此,在打造专业性或者第三方跨境电商出口平台的同时,要借助跨境电商发展的需求,与我国沿海地区的传统对外贸易优势相结合,培植与聚拢为对外贸易服务的产业链或产业圈,吸引更多具有国际化服务能力和研发质优商品的境内外企业加入,在外贸产业区域化聚集中形成更多对外贸易优势,在为一般贸易提供更多发展后劲的同时,也为打造跨境电商出口商贸中心提供动力支撑,这在以深圳、东莞为代表的跨境电出口制造产业基地和以义乌、广州为代表的跨境电商出口商贸中心的建设上显得尤为重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政策支持体系,为在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自贸试验区、京津冀乃至中西部地区形成更多区域性跨境电商中心提供借鉴。

从鼓励跨境电商出口的角度出发,政策面首先应当给予建设和提升全球性跨境电商平台以更多的扶持,从而使得不断增容的跨境电商出口能够有足够大、足够多的高质量平台来承载和运营。其次,政策扶持要从高位切入,支持现有的专业电商平台向成为海外输送出口产品平台的加速转变,给予第三方跨境电商在货物配给、物流配置以及支付工具配供的全供应链服务上的更多支持。最后,切实鼓励本土跨境电商加强与境外跨境电商的协同合作,由此在海外形成更多重要的出口商品集散电商平台,也鼓励境外跨境电商开足马力抢分中国电商出口的“蛋糕”,推动全球数字化贸易迈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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