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案子原告的赔偿诉求一般是如下几点:
一、被告立刻停止侵权,不能用涉案商标。
二、要求赔偿侵权损失。
在赔偿这一方面,如果法院认定你卖的是假冒伪劣产品,这个在美国的商标法中有明文规定的赔偿方案:法官可以在1000-20万美元之间酌情裁决;如果法院判你是故意卖假货,法官可能判你赔付1000-200万美元之间。
三、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启示
国外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及司法实践,在理论研究层面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1、明确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与范围
惩罚性赔偿的目的在于惩罚知识产权侵权人的主观恶意,威慑潜在侵权行为。构建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必须兼顾权利人和侵权人、保障权益和促进社会创新等各个方面的平衡,在此基础上明确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条件与范围。
2、设计科学的惩罚性赔偿额度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金额、边界或范围是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重要内容,其设计是否合理是衡量该制度科学性的主要标志。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绝大部分都采用了法定赔偿且缺乏细则,自由裁量权很大,导致同一类案件的赔偿额度会产生巨大差异。因此,应结合国情实际,对法定赔偿限额等进行综合考虑,针对不同类型案件进行标准细化,才能做到适用统一,这也是对立法的必要补充。
3、完善证据制度以确定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获益
对知识产权侵权进行惩罚性赔偿的基础是衡量和评估被侵权者的损失或者侵权者的获益,但由于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公开性和易复制性等特点,侵权具有很大隐蔽性,损失或收益难以准确衡量。针对这种侵权容易取证难的困境,可以通过完善证据制度来缓解,包括放宽权利人的证明标准,增强证据保全和对侵权人有限度的适用举证妨碍规则等。
4、协调好惩罚性赔偿与刑罚、行政责任之间的关系
在具体实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过程中,会产生与刑事责任、行政执法相一致的功能。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实行的是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并行的体制,两者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才能发挥既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能维护知识产权法律秩序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