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锂离子电池相关HS编码无检验监管条件,不需要进出口商品检验。虽然锂离子电池不需要进出口商品检验,但锂离子电池是危险品,包装仍需使用鉴定。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出口危险品的企业必须向商业检验机构申请包装容器的使用和鉴定。使用不合格包装容器的危险品,不得出口。
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要求,出口锂离子电池联合国号主要为3480,运输名称为锂离子电池(包括锂离子聚合物电池)II类及以上包装。
1、包装要求
电池海运/空运要求:
1)电池必须通过UN 38.3.试验要求及1.2米包装试验
2)外包装应贴上9种危险品的标签UN编号
3)对于坚固的外包装,应保护电池以防止短路。在同一包装中,应防止与导电材料接触,导致短路
4)设备内电池安装运输的额外要求:
A.设备应固定,以防止在包装中移动,包装方法应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意外启动
B.外包装应防水,或使用内衬(如塑料袋)防水,除非设备本身具有防水特性
C.锂电池应由托盘装载,以避免在搬运过程中强烈振动。托盘的垂直和水平边缘应采用护角保护
D.锂电池装载集装箱必须加固,加固方法和强度应符合进口国的要求。
2、如何包装锂电池?
1)确保锂电池单独包装在完全封闭的内部包装中,如塑料包装或纸板,以确保每个电池都能得到保护;
2)覆盖和保护锂电池,避免短路或包装接触任何导电物质,可能导致短路;
3)确保包装可靠(即经验证),以满足要求UN测试手册和条件第一III部第38.3款的任何测试要求;
4)确保锂电池完全覆盖好,标上"内置于器材"电池除外;
5)将货物装入坚固的包装箱;
6)提供正确的标签和文件。
3、外包装形式
锂离子电池包装可采用桶、箱、罐等形式,常见的有纸箱、胶合板箱、木箱等形式。在实践中,当锂离子电池用纸箱包装时,纸箱堆放在托盘上,形成一组货物,叉车装卸整个支架。
4、特殊要求
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锂离子电池需要满足多项特殊规定和包装指南的要求,主要内容是防止电池在容器内移动或位置变化造成损坏;必要时安装通风装置;总重量12KG上述锂离子电池应有硬外容器,放置在托盘上,电极不得承载;2011年12月31日以后生产的锂离子电池应标明瓦特/小时比。
5、标记要求
除了正式运输名称或联合国编号的标签或标记外,内部锂电池和电池组的包装还需要两种标记,即9种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标记和锂电池标记。标记应明显、清晰,并能承受露天暴露而不明显降低效果。
另外,如果符合相关要求,需要空运,还需要贴上仅限货机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