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具有的特性之一就是独享性,因此专利只能由专利权持有人可以使用,如果有其他非持有人想要使用专利的,需要请求专利权人授权,或者购买专利权人的专利方可使用。那么很多人想知道国外专利许可给国内的话还需要备案吗?下面由小编为各位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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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专利法的法律条文规定,专利权的许可必须要有备案,因此国外专利许可给国内使用的也要进行备案。专利具有地域性,需要在哪个国家使用的时候就需要申请那个国家的专利,国外专利给国内使用仍然需要备案。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能够允许受让人在合法的区域内实施专利。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专利有关交易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应该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的三个月内向国家或者地方知识产权局及时提交备案登记。然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产权局为专利许可合同发出适合条件的备案通知书,备案号码以及备案日期,并发给当事人。

 

以下有几点需要注意的地方:


专利备案的意思是专利施行许可备案。它是专利管理部门或者受专利人委托的部门对当事人所持有的已生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且加以留存,最后对外公示的行为。

 

专利许可合同本质上其实就是一种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要求,没有无效情况时,就是合法有效的。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后,应当进行备案。如果没有备案,将对被许可人的权利产生负面的影响。

 

法律有明确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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