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安全-包装/标签要求:
A:一般警告语
最少应包括使用者最小年龄和最大年龄限制。
在合适的情况下,使用者的能力,最小和最大重量也应该包括在内。
如儿童平衡车。
需指出使用者限制的玩具的例子有:
儿童玩具应贴上以下警告:"Only for domestic use"仅供家庭使用。
功能性玩具应附有以下警告:"To be used under the direct supervision of an adult”只有在成人的直接监督下才能使用。
各种滑冰鞋、旱冰鞋、直排轮滑鞋、滑板、滑板车和童车。
在出售时,这些玩具应附有以下警告:"Protective equipment should beworn.Not to be used in traffic".“应穿上防护用品。不能用于公共交通工具。
水上玩具应附有以下警告"Only to be used in water in which the child is within its dept hand under adult supervision"。"只有在成人监督下,并在儿童自己可以接触到的水深内使用"
B:对使用特定类型玩具的预防措施的特别警告
在不到36个月的儿童危险玩具上,应附有警告标记。
例子:“警告:儿童不宜在36个月以下使用”或“警告:三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或带有“警告”字眼。
最通常的说法是,就36个月以下的儿童可能有哪些特定的危险。
一般而言,对由细小零件引起的窒息危险主要加以说明:
Small parts-choking hazard。
Long Cord-strangulation hazard。
Small balls–choking hazard。
包装信息要求:
生产资料/进口/品牌商资料。
商品资料(名称、型号、批号、规格、产品参数)
最大或最小使用者年龄信息。
欧洲主管信息。
CE标志
警告标签/内容。
原产地
说明书/产品使用说明书。
介绍如何安装产品。
概述与产品有关的零件和部件名称。
安全性说明
产品使用描述。
关于如何给产品充电和/或重新填充产品的指导。
说明如何以环境友好的方式处理产品。
该产品可能没有足够的空间放置CE标志或其它符号。这样的话,CE标志通常包括在使用者手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