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形码是由一组粗细不同的黑白相间的条与空,按一定编码规则排列的符号用以表示一定的字符、数字及符号组成的信息,并能够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识读和实现数据输人计算机的特殊代码。

条形码最早出现在 20 世纪 40 年代,但得到实际应用和发展还是在 70 年代前后。条形码是由美国的乔·伍德兰德 (Joe Wood Land)在 1949 年首先提出的1970年,美国超级市场Ad Hoc 委员会制定出通用商品代码UPC码,许多团体也提出了各种条形码符号方案。1973 年美国统一编码协会(简称 UCC)建立了UPC条形码系统,实现了该码制标准化。1974年,Interme公司的戴维·阿利尔Davide·Allair)博士研制出 39 码,很快被美国国防部所采纳,作为军用条形码码制。1976 年在美国和加拿大超级市场上,UPC码得到成功应用。

从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开始,我国一些高等院校、科研部门及一些出口企业把条形码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逐步提到议事日程。一些行业如图书、邮电、物资管理部门和外贸部门已开始使用条形码技术。

20 世纪 90 年代的国际流通领域将条形码誉为商品进人国际计算机市场的“身份证”,使全世界对它刮目相看。条形码作为一种可印制的计算机语言、未来学家称之为“计算机文化”。

条形码的编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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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唯一性:同种规格同种产品对应同一个产品代码,同种产品不同规格应对应不同的产品代码。根据产品的不同性质,如: 重量、包装、规格、气味、颜色、形状等,赋予不同的商品代码。

(2)永久性,产品代码一经分配,就不再更改,并且是终身的。当此种产品不再牛产时,其对应的产品代码只能搁置起来,不得重复起用再分配给其他的商品。

(3)无含义,为了保证代码有足够的容量以适应产品频繁的更新换代的需要最好采用无含义的顺序码。

条形码识别系统的组成及识别原理

条形码识别系统主要由条形码扫描和译码两部分组成。扫描是利用光束扫读条形码符号,并将光信号转换为电信号,这部分功能由扫描器完成;译码是将扫描器获得的电信号按一定的规则翻译成相应的数据代码,然后输入计算机(或存储器)。 

扫描器扫读条形码符号时,光敏元件将扫描到的光信号转变为模拟电信号模拟电信号经过放大、滤波、整形等信号处理,转变为数字信号。译码器按一定的译码逻辑对“数字脉冲”进行译码处理后,便可得到与条形码符号响应的数字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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