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服务是指从境内向境外提供服务,其中跨境是指通过电信、邮电、计算机网络等实现的服务的过程。
跨境服务的特点是服务提供者及消费者均位于不同国家,而服务本身的内容亦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跨越国界。它可以在不需要人员、货物和资本流动的情况下实现,而是通过电信和计算机联网来实现,例如一国咨询公司向另一成员客户提供法律、监管、信息和其他专业服务,以及国际金融服务、国际电信服务、视听服务等。还可能存在人员或货物或资金的流动,例如一国租赁公司向另一国的用户提供的租赁服务,以及金融和运输服务。这种服务贸易充分体现了国际贸易的一般特征,是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形式。
一方面,服务的消费者和提供者无须承担一方或双方为提供或接受其他三种服务提供模式下的服务而招致的费用或费用,如消费者向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所在国流动的境外消费方式,在自然人流动方式下,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向东道国流动提供服务的商业存在方式下,服务提供者以设立新的商业实体的形式向东道国流动就成本和成本而言,跨境提供是最便捷,最经济的服务提供模式之一。
另一方面,由于提供者和消费者都不必流动,跨境提供实际上为消费者和提供者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效益未必不如其他服务提供模式。
跨境投递是典型的服务出口,但跨境服务产品不是典型的服务产品,它的历史要比典型的服务产品短得多。因为它需要现代通信和电子手段的支持。
这种服务产品是非典型的,因为它是分离式服务,或者是长距离服务,也就是通过运输来运输和投递服务。只要国际服务贸易的跨境交付是跨部门的,就没有理由说其动机与作为贸易品的国际货物贸易不一致这意味着这种服务贸易模式不需要服务提供者和服务需求者之间的面对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