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中的“不征不退”是什么意思?作为跨境电商企业,自然是很关心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税难的问题。因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是市场采购,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出口税不能退税,反而可能要缴纳国内流通税。前海国家税务总局表示,正在研究,否则将实现不征不退。在出口跨境电商人士看来,新政意味着未来出口税制改革迎来新机遇,出口退税可能实现“不征不退”,简化流程,减轻企业税负。

跨境零售出口财税阳光化一直是业内的难点之一。在传统贸易中,企业先缴纳增值税,再退税。但对于跨境零售出口模式,由于商家本身采取的是购销模式,很多企业没有增值税发票,可能还要再次缴纳国内流通税。在这样的形势下,对“无票”商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免征增值税成为市场的最大需求。


对于未来出口跨境电子商务的税制改革,可能会变成“不征不退”的形式。据了解,根据国家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出口货物退税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内容必须与出口报关单上的名称、数量、单位一致。不同的商品要交不同的税,一般分为13%和17%,而相应的退税率分别为11%和13%。


事实上,很少有出口跨境电商公司主动申报纳税,因为其上游厂商为了省钱不主动缴纳增值税,所以无法向出口跨境电商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而电商平台也无法获得相应的退税。当然,跨境电子商务的纳税申报意愿不高,很容易导致灰色通关现象。


为改变这一现状,海关总署去年出台了“9610收货模式”和“1210备货模式”,对进境包裹实行监管。以上两种模式对当前跨境电子商务有一定的监管效果,但监管体系还比较粗糙。如果国税局同意出口后免税,简化产品分类,实行系统化运作,现行税收政策将得到很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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