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到付款与预付货款相反,是指出口商先行将货物出运,在得到进口商的口头付款承诺而没有任何保证的情况下,将代表物权凭证的全套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进口商提货后再将货款汇付给出口商。此方式实际上属于赊账交易(open account transaction,O/A),又称赊销(sold on credit)或延期付款(deferred payment)结算,就是实务中通常所说的后T/T。

货到付款对进口商有利,主要基于以下两个原因:第一,进口商不承担资金风险,货未到或货不符合合同要求则不付款,在整个交易中占据主动地位;第二,由于进口商常在收到货物一段时间后再付款,无形中占用了出口商的资金。

货到付款使出口商承担风险,主要基于以下两个原因:第一,出口商先发货,必然要承担进口商不付款的风险;第二,由于出口商常常不能及时收回货款,资金被占用,从而造成一定的损失。

货到付款在国际贸易上可分为售定(sold on consignment)和寄售(cash on delivery,C.O.D)两种。

售定是指买卖双方已经谈妥成交条件并签订成交合同,同时确定了货价和付款时间,一般是货到即付款或货到后若干天付款,由进口商用汇款方式通过银行汇交出口商。这种特定的延期付款方式习惯上称为先出后结,又因价格事先已经确定,故也称售定。售定只适用于我国内地对港澳地区出口鲜活商品时的贸易结算。

寄售是指由出口商先将货物运至国外,委托国外商人在当地市场代为销售,货物售出后,被委托人将货款扣除佣金后通过银行汇交出口商的结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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