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在出口加工合同项下复运时,卖家应当持原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并向海关申请进口报关手续。
货物报关手续:
1、对于复运进口后不再加工出口的货物,海关将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作为完税价格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其进口到岸价格与原出境货物相同、相似货物的到岸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上述税收计算方法难以确定完税价格,可参照出料加工货物在境外支付的加工费、运费和保险费的估价征税。
2、对复运进口后转作进料加工的,海关按进料加工的有关规定办理进口货物的征免税手续。
3、原则上,原出口货物的物理形式不得改变。完全改变原出口货物物理形式的境外加工,不属于出口加工范围,按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办理有关手续。
报关流程:
1、准备报关资料,需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同、发票、装箱单、提单;
2、填写报关手写草单,根据报关资料填写一份报关单草单;
3、打印报关复核表,报关公司根据草单,在QP在系统上输入数据,打印报关复核单;
4、发送数据,核对报关资料和复核单后,用报关卡将报关单数据发送到电子口岸;
5、收到数据回执后,海关审核中心收到数据,初步审核正确后发送数据回执;
6、打印报关单,报关行收到数据收据后,说明海关接受申报,然后可以QP系统打印报关单一式三联(海关核销联、海关运营联、卖家留存联);
7、签署报关单后,报关人员确认后,在报关单上签字盖章,并附上海关要求的信息;
8、现场递单申报,取订好的报关单,向现场海关递单申报;
9、审核表,现场海关审核无误后,接受申报;
10、如果进口货物达到税额,海关将向报关员发出税单;
11、 纳税时,卖家按税单向指定银行账户纳税,银行在税单上盖章(开通网上支付的卖家可网上支付);
12、核销税单,现场海关按银行盖章核销税单;
13、选择查验,人工布控--现场海关根据货物的风险值选择是否检查货物(如果是计算机控制,则必须检查货物);
14、放行,海关放行检验货物或无需检验的货物;
15、海关放行后提取货物;
16、结关,海关将上述报关单的货物结关,报关行可以打印进口付汇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