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作为一个新兴的商业团体,从开始创业到持续经营,一定会遇到很多问题和广槛。跨境电商的发展经营过程中,每一家企业除了对内要看好经营管理之外,还要睁开三只眼好好看看另外三个方向的事务。一是放眼看市场;二是抬头看政策;三是对外侃资本。

跨境电商“三Kan”

说到我国关于跨境电商进出口的政策,中国这几年一直致力于推动进出口跨境电商的扩大,也出台了很多比较适合跨境电商的进出口政策。由于跨境电商零售量越来越大,尤其是2012年号2015年,国家规划建设了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城市"7+2"试点,跨境电商进出口通关政策方面主要有几点突破:首先是海关总署出台了跨境电商报关模式和专属监管代码,一个是9610监管代码,主要用于快件包裹等进出口的通关模式;另一个是1210监管代码,主要用于特殊区域保税监管的通关模式。通过这两种模式只要企业能够在相关通关服务平台申报备案成功,就可以走正常的通关、检验检疫、退税等流程。

结合这两种模式,在出口的通关方面又有进步的创新的操作规则:跨境保税进出口过程中也推出集中进区、分批出关等策略,可批量将货物暂存在特殊监管区,然后根据国际市场订单情况再分批进行真正的清关手续,然后进到实际的目的地市场,减少了很多由于等待清关而耽搁的时间和精力,大大提高了通关的便利化。这些新的措施和政策在深圳的试点体系里面已开始实现应用了。

同时,跨境电商出口业务中面临的最大问题出现在出口退税的环节。通常跨境电商通过9610和1210正常出口的业务,是可以正常退税的。但是由于一些跨境电商有很多产品是从市场上直接采购过来的,没有正式的发票,这种情况就无法真正地进行纳税记录和退税的处理,企业的经营也就陷入一种假定非阳光化的情况,对于正确评估企业经营有不利影响。

关于出口退税政策的探索是,以前试点遵循的是先征后退,企业一般需要反复去确认自己的纳税记录等,全部流程大致需要1~2年时间,这种处理效率并不是特别高;现在在尝试免征不退的做法,2016年在国家批准建设的十三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中,正在专门重点做这方面的尝试,期待着能尽快取得可行的做法,惠及广大企业。

如若是做出口的跨境电商企业遇到涉税规模大的情况,一定要注意去了解和适应新政策,既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不损失,也可以更好地使用新政策,建立自己阳光化经营的形象。

另外,在出口退税方面,可能有些综合试验区会争取适应0139或者1039等海关监管代码下的税总管理政策,这是按旅游商品采购和市场采购的模式来处理退税的一种做法,有兴趣的企业也可以对这两种监管代码下的产品的退税管理政策进行深人的了解。另外,在出口货物管理这块,国家会逐步尝试集中进区、清单核放、回总申报的模式。如果企业一次性出口的产品批量比较大,采用的是保税区域监管模式出口的话,大家可以尽快了解,尽快采用这样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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