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S只适用于10000欧元以上销售额的卖家吗?

一般而言,当欧盟卖家向其他欧盟国家的消费者出售实物商品或数码服务时,消费者必须向其所在地国家征收增值税。为避免在消费者所在的国家登记增值税,卖家可选择使用联盟方案。

对向其他欧盟国家的消费者销售数字产品和远程销售商品不超过10,000欧元(约12,100美元)的欧盟企业,采取了一项简化措施,这些卖家不需要向消费者所在国家征收增值税,但可以采用当地增值税。卖家可根据以下条件采用此计划:

店铺仅存在于欧盟成员国。

只从货主所在国家供应货物。

它从向其他欧盟国家的消费者出售商品和数字服务(而非其总销售额)不超过10,000欧元。要注意的是,阈值并没有单独计算商品和数字服务的供应,但是所有这些供应之和必须不超过10,000欧元。

自然,卖家也可以不采用上述做法,并对消费者所在国家征收增值税,直接在消费者所在国注册或参加OSS联盟计划,在此情况下,两个日历年内相关店铺将受该决定的约束。

非欧盟企业需不需要税务代理?

非欧盟卖家和向欧盟消费者出售数字服务,可直接向他们所选择的欧盟成员国税务当局登记参加非欧盟计划,而不需要税务代表。

但是,欧盟成员国可以要求非欧盟卖家和想要加入联盟计划的企业指定一名税务代表。非欧盟卖家和有意采用进口方案的企业必须指定一家中介机构。中介必须是位于欧盟的企业,其应负责以被代表代表进口计划所规定的增值税汇出并履行增值税义务。

对那些与欧盟签署了追回增值税互助协议的国家(挪威、英国)所建立的非欧盟卖家,如果他们从欧盟送货,可以免除指定中介的义务。但是,一旦这类卖家开始从其它第三国运输货物,它也必须指定一名中介参与该进口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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