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关税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海关有权对一些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这是一种流转税。关税有三个非常显著的特点:无偿性、强制性、预定性。
我国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境商品的所有人,即为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同时还规定,有权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和海关准予注册的报关企业也是法定纳税义务人。
我国海关征收出口关税的目的就是对某些商品的过度、无序出口进行调控,避免自己国家的重要资源和原材料发生无序出口,有利于保护国家经济,管理对外贸易。
目前我国征收的出口关税有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业务员应对缴纳关税的税额与种类及计算方法有一个基本了解,以提高通关效率。
1.从价税
按照进出口货物价格来计算税款的关税就是从价税,这里所说的价格不是货物的成交价格,而是完税价格。
应征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 x 出口关税税率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船上交货价-出口关税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船上交货价÷(1+出口关税税率)
2.从量税
按照进出口货物的计量单位来计算税款的关税就是从量税。这种关税计算比较简单,税额不会随着商品价格变化而变化。
应征出口关税税额=货物数量 x 单位税额
我国海关规定:纳税义务人应在海关作出征收决定后的7日内缴纳税款,其中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不计入天数。一旦纳税义务人逾期未缴税,即构成了关税滞纳,海关将对纳税义务人征收滞纳金。具体金额要根据滞纳天数来决定,计算公式如下: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 x 滞纳金征收比率 x 滞纳天数
关税的缴纳不但关系着出口货物能否有效通关、公司业务能否顺利成交,同时还是保护国内经济、稳定市场、增加财政收入的有力手段。因此,业务员应在关税缴纳期内及时纳税,避免出现被征收滞纳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