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扩大出口,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千方百计地采取各种方式鼓励出口商的积极性,如建立经济特区。经济特区是指一国或地区在其管辖的地域内划出一定非关境的地理范围,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以吸引外商从事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活动。

自由港

又称自由口岸、自由贸易区、对外贸易区,这种港口划在一国关境之外,外国商品进出港口时除免交关税外,还可在港内自由改装、加工、长期储存或销售。但须遵守所在国的有关政策和法令

保税区

又称保税仓库区,级别低于综合保税区。其保税区的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

出口加工区

国家划定或开辟的专门制造、加工、装配出口商品的特殊工业区,是经济特区的形式之一,常享受减免各种地方征税的优惠。出口加工区多设于沿海港口或国家边境附近

自由边境区

在本国的边境省、市地区或地带划定某一地段,按自由贸易区或出口加工区的优惠措施,吸引国内外厂商投资,以开发边远地区经济的自由区域;划在国境之内、关境之外(如我国香港和澳门地区),从邻国输入的货物只要不逾越关境进入内地,一般不征关税

过境区

沿海国家为了便利邻国的进出口货运、开辟某些海港、河港或边境城市作为货物过境区,过境区对过境货物简化通关手续、免征关税或只征小额的过境费用。过境货物一般可在过境区内作短期储存、重新包装,但不得加工

以上就是经济特区措施的五种类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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