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直贷定义:

跨境直贷业务是优化配置信贷资源、有效利用境外资金的特色产品,是银行拓宽市场的有力补充,也是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较好手段。

新闻图广义的跨境直贷业务,是指境内机构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的业务。目前,银行为企业客户办理的跨境直贷业务,通常会采用内保外债模式实现,即:境内企业作为反担保人向境内银行申请开立受益人为境外贷款银行的跨境融资性保函,境外贷款银行凭境内银行的融资性保函为境内债务人(可为保函申请人自身或其他境内企业)发放贷款。考虑到融资成本,跨境直贷的融资币种通常为外币,企业融入外币后结汇在境内使用,并在到期日购汇归还融资本息。对于有提前锁定汇率成本需求的企业,还可以办理远期购汇或掉期业务。本文讨论的跨境直贷业务,特指上述内保外债模式的外币跨境融资+远期购汇组合业务。

跨境直贷业务发展新机遇

机遇一:企业管理汇率风险理念逐步形成
跨境直贷业务涉及到外币贷款结汇使用和购汇还款,不可避免地要面临汇兑损益和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在过往,一般的企业对于外汇业务较为简单粗暴,普遍存在“对赌”心态,即放任汇率敞口风险,期望未来汇率走势往自己有利的方向走。而这种对赌行为却使很多企业蒙受了不少汇兑损失。如今,企业也从中吸取了教训,并逐步加强了汇率风险管理。
企业管理汇率风险对跨境直贷业务发展是机遇。跨境直贷业务中借款企业一般需要在到期日购汇还款,如果借款企业疏于管理汇率敞口,一旦所借外币大幅升值,企业将要额外承担大量的购汇成本,降低企业按时还款的意愿和能力,不利于跨境直贷业务的发展。相反,如果企业提前做好套期保值,将购汇成本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则企业可以提前锁定融资总成本,对成本“心中有数”,避免遭受“意料之外”的损失,而银行也可以对整笔业务的风险有更好的把控。

机遇二:远期购汇便利化
远期购汇是跨境直贷的主要操作步骤和主要成本构成之一。2018年2月份,国家外汇管理局发文允许远期购汇差额交割,直接便利了企业办理远期购汇,也间接地降低了企业的购汇成本,成为跨境直贷发展的新机遇。
本来,既然借款企业实际需要购汇还款,无论差额结算还是全额结算,对企业而言都是一样的,但差额结算则意味着允许企业在某银行办理差额交割后,可以在另一间不同的银行办理实际的即期购汇操作。这样就便利了企业自由选择任意银行办理远期购汇,从而使企业可以在市场上找到更好的远期购汇价格。具体来说,各家银行的保函手续费、其合作的境外代理行(贷款银行)的贷款利率、远期购汇价格都是不同的,借款企业的最优选择是最小化上述三项成本。过去的全额交割远期购汇模式,要求企业的远期购汇业务只能在担保银行办理,而企业只在特定几家银行有授信业务,要在同一家银行实现三项成本的最小化难度很大。而在差额交割模式下,企业可以先挑选保函手续费和贷款利率最低的银行办理跨境直贷业务,再在市场上寻找远期购汇价格最优的银行办理差额交割远期购汇,到期时在办理跨境直贷的银行办理即期购汇还本付息,并以差额交割的赢利(或损失)补贴即期购汇。可见,差额交割远期购汇的模式给予企业更多的购汇便利性和自由度,也间接地降低了客户的购汇成本。

机遇三:结汇支付便利化
跨境直贷业务中企业所获得的融资属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意义下的外债。按照原来的外汇管理政策,外债资金需要专户管理,其结汇支付需要按照相关外汇政策规定逐笔提交背景材料给银行审核。这客观上给企业使用跨境直贷资金造成了不便。而从今年3月份开始,外汇管理局陆续批准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广东南沙和横琴自由贸易试验区、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陕西自由贸易实验区、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和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试点实施后,满足试点条件的企业从境外收入的资本金、借入的外债、或者是境外上市调回的资金,可以凭《资本项目外汇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在银行直接办理结汇和境内使用,而无需提供真实性证明。再结合2016年6月份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已实行资本项目收入的意愿结汇,意味着试点企业跨境直贷项下的外债资金在境内可以随意结汇和随意使用(交易背景真实、用途合规、单据自行留存备查)。虽然各个试点地区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的政策对试点企业的要求有差异,但总体要求是宽松的,相当于注册在上述试点地区的大多数企业都能享受到便利化优惠。
随着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的逐步推广,企业使用跨境直贷外债资金将更加便利,为跨境直贷业务带来新机遇。

机遇四:展业原则细化
“展业三原则”是当前监管机构对银行开展国际业务提出的最重要同时也是最基本的原则。“展业三原则”的提出无疑对促进我国跨境业务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两年以来,全国银行自律机制发布了一系列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具体展业规范,基本囊括了本外币跨境业务,为银行履行“展业三原则”提供了非常详细具体的“操作指引”。而跨境直贷业务所涉及到外债业务和跨境担保业务也给予了详细的展业规范指引。
展业规范涵盖了跨境直贷业务的全流程,包括保函开出、外债专户开/关户、外债提款、外债结汇、外债使用、外债还本付息等内容,并就客户准入、审核材料、审核原则、审核要点、风险提示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规范和要求。
展业原则的细化,使银行办理跨境直贷业务时,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地落实“展业三原则”,有助于银行放心大胆地开展跨境直贷业务,为跨境直贷业务带来新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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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直贷业务发展新挑战
挑战一:监管查处从重、从严
跨境直贷业务是一项相对复杂的业务,涉及银行授信、跨境担保、宏观审慎跨境融资、外汇衍生品等多项业务点,既要遵循授信业务的监管要求,也要符合外汇管理的各项规定,对银行的业务操作和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银行和企业在办理跨境直贷业务时须保持谨慎,严守合规底线:企业务必在需求合理、背景真实的前提下申办业务,而银行也要遵循展业三原则的要求,做好尽职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备案登记等各项必要的操作手续。

挑战二:外债便利化结汇支付新政对银行展业职责提出更高要求
外债便利化结汇支付新政要求银行在不审核纸质单证的情况下审核业务背景和资金用途,对银行的尽职审查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意味着银行必须采取更多的手段,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客户的生产经营以及具体业务背景的情况。这些手段包括:上门调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实地见证货物运输仓储情况、通过第三方机构(如税务部门、物流公司、银行同业)核实情况以及与企业员工交流等。这些手段的实施难度和成本都高于纸质单证审核。而且,缺少了纸质单证留存,银行要自证自身尽职履责情况的难度也相对更大。这些因素客观上为银行开办跨境直贷业务提出了不小的挑战,也是银行需要思考和优化解决的课题。

挑战三:境外融资渠道相对不足
跨境直贷业务中,境外银行发放贷款是基于境内银行的担保,这必然要求境内银行在境外银行有授信额度。而实际上除了在境外广布分支机构的四大国有银行和部分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大多数的国内银行在境外的授信合作银行十分有限。这直接导致境外融资渠道可选择性少,使得企业难以就境外融资价格“货比三家”。这个问题在以往境外外币融资价格普遍明显便宜的情况下可能并不突出,但在当前,已经与企业追求最优综合成本的实际需求相悖。而且,这也相应地限制了企业对境内授信担保银行的选择。比如,某企业可以在某银行争取到以较低的手续费开立融资性保函,但该银行在境外授信合作银行少,价格偏高,额度不足,使跨境直贷综合成本高企,甚至无法叙做。企业只能选择具备相对较多境外银行授信的少数银行办理跨境直贷业务。长远来看,这不利于跨境直贷业务发挥其成本优势和扩大规模。境内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需要加紧拓宽境外合作银行渠道,才能在境外资金市场上争取到更好的融资价格,最大化跨境直贷业务的优势,更好地服务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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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四:远期购汇风险准备金率调整
2015年“8·11”汇改之后,为抑制外汇市场过度波动,人民银行将银行远期售汇业务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其主要的调控手段就是外汇风险准备金。所谓“外汇风险准备金”,是人民银行对开展代客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收取准备金,目前的准备金率定为20%,且无论期限长短均需冻结一年,存款利率为0。
虽然外汇风险准备金直接体现的是银行开展此类业务所付出的成本,但这部分成本会最终体现在银行的对客远期报价中,从而转嫁给需要购汇的企业。据专家测算,在外汇市场上,20%的准备金大约等于一年购汇成本增加3分钱。可见,外汇风险准备金率的每一次调整,都会切切实实的影响到企业客户的购汇成本,从而影响到企业办理跨境直贷业务的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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