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控制人(包括董事和股东)的个人资料,及资料存放地址:
1、SCR建立档案,填写表格;
2、作为法定委托人的备用地址;
3、公司登记时董事/股东证件的扫描件和股票比例;
4、股东为大陆公司或海外公司的股东,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
5、如公司有做变更,备案信息以新的董事股东名册为主。
谁是重要控制人?如有一项符合下面的条件,则为重要控制人:
1、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发行的25%以上股份;或者如果该公司没有股本,该人直接或间接拥有分摊该公司超过25%的资本或分享该公司25%以上利润的权利;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25%以上之表决权;
3、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的授权或罢免的权利;
4、此人有权或在实际中对该公司行使或行使重要影响或控制;
5、该人有权或事实上对某信托或商业名称的活动具有或实际影响或控制,但其并非法人,但对该信托或商业名称的一名成员,对于该信托或商业名称的成员,符合前4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公司名称"一词包括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合伙/有限合伙)。
下列机构均可查阅香港公司重要控制人注册资料:
1.公司注册处。
2.香港海关。
3.香港财政管理局。
4.香港警察事务处。
5.入境事务处。
6.税务局。
7.保险监督管理局。
8.ICAC会议。
9.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这么多机构都可以查询SCR备案信息,所以不要再把SCR当成不重要的事,恰恰相反,证明香港政府对SCR资料的收集十分重视。所以香港公司一定要合规经营,避免因违规操作受到有关部门调查,影响香港公司的日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