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传统工业相比,为了鼓励出口,国家在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等方面给予跨境电子商务卖家越来越多的优惠政策,大大降低了税收负担。在业务合规方面,需要综合应用一些政策,可以给卖家带来更多的税收红利。 

1、综合运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36号)第二条,综合试验区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当准确核算总收入,并以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应税所得额按4%确定。第四条综合试验区批准征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符合小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以享受小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取得的收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可以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一条第一款,对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减按120万元.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第一条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应纳税所得额减少25%,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2、增值税优惠政策不容错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期末退税政策实施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加强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退税政策,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的政策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第二条加强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退税政策,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的政策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 

3、依法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即将失效)最大的不同在于,新增第一条第二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第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如前所述,跨境电商经营模式有平台型和自营型,若跨境电商企业通过境外平台进行跨境货物销售,即使该平台设立在境外,按照《印花税法》的规定,也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否则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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