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筹划一般可以从两条线上展开。一条线是围绕企业经营活动的不同方式展开,包括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企业财务仓库制度与海关监管相衔接、企业进出口管理类别等。这种方法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目的性。另一条线是围绕海关监管的不同类别展开,包括通关监管、税款征收、企业管理、风险管理、稽查核查等。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条理清晰,但在海关监管手段变化频繁时显得较难操作。实践中,关务筹划一般将上述二者有机结合起来,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围绕进出口商的进出口经营活动,对相关监管方式尤其是主体监管方式进行全方位运筹,以挖掘出最大的节税潜力,获取最大的进出口利益。
企业进行关务筹划获取进出口利益,一般是通过选择低税负的纳税方案和降低通关成本这两条途径获取的。而选择低税负的纳税方案在关务筹划中居于重要地位,
一般而言,其包括税收负担的降低和税收负担由高向低的转换。因此,关务筹划获取进出口利益的途径主要有企业税收负担的减少、企业税收负担从高向低的转换和企业纳税期的递延三种。企业税收负担的减少是指企业把资本投向不负担税收或只负担轻税收的地区、产业、行业或项目上,以减轻税负,获取更高的资本回报率。
例如,企业存在原材料供应、产成品销售“两头在外”的情况,选择加工贸易方式较一般贸易进出口节税。企业税收负担从高向低的转换是指就同一经营行为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企业选择低税负纳税方案,以获取节税利益。例如,企业进口有关货物,如果在商品品质、价格、消费者偏好等方面无差别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从与我国签订税收优惠协议的国家和地区进口,如《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CEPA)项下税收优惠产品等。
企业纳税期的递延是指纳税人在遵守《海关法》的前提下,将有关应税项目的纳税期向后递延以减少利息支出和实际纳税支出。选择这些途径的目的是在法定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自身的纳税支出并获取最大进出口净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