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关务筹划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更是种法治经济。有竞争就有规则,否则就是一种无序经济。市场经济的竞争规则是以法律规范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海关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必须以《海关法》来进行规范,进出口监管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海关依法征税、依法监管的规定。企业该缴的税不缴,一方面会导致政府职能难以实现,影响政府头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也会导致纳税人之间税负不均,有碍于公平竞争和经济发展。

关务筹划的实质内涵

由于“税收法定”,政府也不能要求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之外超额缴纳。市场条件下,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具有法定权利义务和自身独立经济利益,这就使企业关务筹划不仅成为可能,而且成为必要。企业自身利益的独立化构成企业关务筹划行为的动力机制;法定权限范围内企业经营行为的自主化是企业关务筹划行为得以实现的保障机制。

如果政府与企业之间利益关系不明晰,则企业关务筹划缺乏存在的必要;如果企业行为不能自主,则企业关务筹划缺乏存在的可能。只有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企业利益分配关系的规范化和税收秩序的正常化,政府不随意侵占企业利益,企业减轻自身税负也不靠偷、逃税等手段和方法,企业减轻自身税负的方式才能上升到关务筹划的高层次。

第二,关务筹划是一种合法的纳税运作行为。关务筹划行为本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国家通过立法,使社会经济活动参与者将经济收入的一部分以税款的形式转移给国家,由此形成纳税人与国家之间的税收法律关系。在企业与国家的税收征纳法律关系中,企业不仅是纳税义务的承担者,也是最低限额纳税权的享有者。企业根据国家海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内容,通过对其经营、进出口等活动的事先安排和多种进出口方案进行优化选择,就可以实现其税款支出最少、通关成本最低的愿望,从而获得正当的进出口利益。由于企业这种关务筹划行为完全是根据国家现行海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的一种理性选择,因而它不同于偷、逃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它是一种完全合法的纳税运作行为,它的开展和运作均受法律的保护。

与此同时,企业关务筹划还体现出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导向。税收是国家实现其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国家利用税基与税率的差异及税收优惠等来鼓励或限制经济行为的进行。政府鼓励和提倡的行为,就实行低税负;政府不提倡的行为,就实行较重税负;政府限制的行为,就课以重税:这些都是以税收法律、法规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企业为了实现税后利益的最大化,就必须按照《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的规定和国家政策的导向来进行关务筹划,谨慎地选择自己的进出口经营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关务筹划是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的产物,体现国家对市场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

第三,关务筹划是采用节税等手段来实现其目的的。企业关务筹划的目的之一就是使企业尽量少地缴纳税款。企业少缴税款的手段和方式很多,因此,在进行企业关务的理论研究时,有必要区分偷税、避税、节税等各种少缴税款的手段,从而选择合法的节税方式以实现企业关务筹划的目的。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