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成立后,无论是否要纳税,每年都必须进行保税活动,二每年需要申报的税项就是香港公司利得税。

1、利得税税率

在香港,每单位的税收收入是16.5%的税后利润。

2、利得税暂行条例

利得税是在某一特定税年的应评税利润支付。然而,由于其应评税利润仅在相关年度的年末,其预计税收收入高于一年。25%这一估计数为临时利得税,即分两期支付:第一批为75%的责任,其余25%在3个月后支付。

如在最终评估的基础上做出实际评税的利润、信誉、临时税。如任何多余的款项已经支付,或者是否有必要支付欠款,他们将扣除或者在来年的第一批中加上临时利得税。

3、纯收入与应税所得的比率

在香港的公司都是评估纳税的利润。某一公司在应税所得时已作了某些调整,公司的净盈利/亏损数据,例如减去该利润的生产所需的业务费用,减去资本免税和未使用的损失等。

4、利得税免税审计

由公司提交的利得税报税表审核帐目同时免除:

(1)小型企业(例如,公司总收入不超过港币500,000基期的定义);

(2)公司条例定义的休眠公司(具有“在一个财政年度内没有任何相关会计交易”的定义;

(3)在某一司法管辖区内设立的公司,法律没有规定账目,审计;

(4)外国公司在香港的分行,只需提供有关资料连同回报。

5、香港公司所得税申报要求及截止日期。

年度利得税,申报截止4月1日公司有利润回报。一般而言,企业应在利润税申报表格发布后一个月内提交申报表格。对于新注册的企业,税务局将在公司开业或注册日期18个月后发出利得税申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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