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税保证保险概念

关税保证保险是由具备资质的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关税担保,在货物通关时,凭借“一张保单”即可享受“先放行后缴税”的便利保证保险。

“关税保证保险”是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作为投保人,海关作为被保险人,企业向保险公司购买关税保证保险后,凭借保险公司出具的关税保证保险单向海关办理税款类担保手续,可实现货物“先放行后缴税”。

这是我国首例被保险人是政府机关的保险产品。简单地说,作为投保人的进出口企业一旦未按海关规定缴纳关税,相关保险公司就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海关赔付投保人应缴纳的税款,国家税收安全得到了充分保障。

进口关税保证保险单

二、行业发展动态

2018年10月31日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与海关总署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开展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银保监会公告2018年第155号),将此前开放的 10个关税保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

参加试点的保险公司有3家,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自2018年9月1日海关总署启动关税保证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已承保业务469笔,为128家企业释放了合计 7.18 亿元的保证金,保障范围覆盖全部10家试点海关,在确保海关税款安全的同时,企业实现了“先通关后缴税”,通关效率也得到提升。

三、利好进出口企业

1.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激发企业活力。关税保证保险手续简单、保额灵活、不占用企业资金和银行授信额度。原先公司受制于银行信用额度,只能缴纳现金保证金。实施关税保证保险改革后,企业可以通过购买关税保证保险,替代原先的现金保证金和银行保函,不仅保险费率较银行费用低、降低了运营成本,还减少了资金占用,提高了资金周转效率。

2.提升通关效率。当企业拿到关税保证保险单备案通知书,将保险单号连同其他报关信息录入系统后,半小时左右就能收到进口货物的放行通知。有了保证保险单的备案通知书,企业可以在货物放行之后再支付关税,节省了通关时间,更重要的是不占用企业资金,降低了资金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

3.降低企业进口成本。根据从某外贸公司了解到的情况,采用凭保单形式通关放行,比入保税库成本降低约2000元/柜,比入保税库时间节约2天1票,比正常放行节省周转资金约20万元/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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