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与中文属于不一样的语种,那么注册英文商标时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哪些情况可能会导致英文商标被驳回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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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英文商标含义和中文商标含义近似

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相同或近似商品、服务类别中如果存在相同或近似商标,那么商标的作用也就丧失了。商标局进行审查时,也会审查商标的中文含义,如果出现某中文商标与其英文商标的中文含义相同或者近似,将会导致商标被驳回。

那么英文近似怎么算呢?英文商标毕竟只有26个,再怎么组合也很有限,好在英文还有单复数、动词、名词等形式。

不过要注意,单数”和“复数”所表达的词的含义是没有变化的,只是数量不同。所以如果遇到单复数都是描述同一件物件儿时,那这两个英文就一定是近似商标了。(如:单数形式bigfoot与复数形式bigfeet属于近似)同理,当你见到一个英文动词和一个动名词同时出现时,他们一定是近似商标。(如:动词sall与动名词salling近似)。


二、别含有机构缩写

各种国际机构,都会有缩写,如果碰巧英文中含有机构缩写,那就极有可能被驳回。《商标法》规定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相同或近似的标志或者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及近似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三、商标含义负面消极

注册商标含义负面消极,将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如降低相关公众的审美趣味,损害社会风气等,因此此类标志不能作为商标使用,亦不可将其申请为注册商标。申请注册英文商标时,申请人需要留意商标是否易产生不良影响;若有则需要及时改正,否则注册申请将被驳回,不予注册。


四、含有国家名称或者著名城市名称

《商标法》中有规定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中存在这些情况的话,都将导致商标被驳回。


五、英文商标缺乏显著性

商标的重要作用是区分相同或近似商品、服务的不同提供者,进而方便消费者辨认、挑选商品或服务,因此商标必须具备相应的显著性。

申请注册英文商标时,申请人需衡量商标是否具备显著性;若显著性甚低,则需要及时调整修改,以增加商标显著性,否则注册申请将很难通过商标局审查。


总之,英文商标不比汉字商标,很难凭借常识来规避风险。因此想出一个英文商标后,最好在搜索引擎上搜一下,排除风险再进行提交申请,以免浪费时间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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