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商标是企业的保护伞,可以让产品与其他品牌产生区分,让消费者不混淆。在中国,我们常见的商标类型有文字商标、图形商标、数字商标等,可是在其他国家,除了这些常见的商标类型之外,还有一些形式比较新奇的商标,这些商标形式在国内比较少见,有些在中国也不能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下日本的新型商标。

传统的日本商标注册类型包括标准文字商标、图形商标、记号商标、立体商标或它们的组合商标,这些商标类型与中国目前现有的商标类型相同。2015 年 4 月 1日开始, 日本增加了新的商标申请类型,包括声音商标、动画商标、全息商标、仅由色彩构成的商标以及位置商标,下面就随赛贝小编一起来看看这几种新型商标类型。


动画商标

动画商标是指文字或图形等伴随着时间经过而发生变化的商标,例如,电视屏幕或计算机画面等上所显示的发生变化的文字、图形或它们的组合等。动画商标不仅仅只是文字或图形本身等随着时间经过而动态变化的商标,还可以包括文字或图形等随着时间经过只是发生移动的商标。

和声音商标不同,在中国还没有动画商标这一申请项,所以这也算是日本商标的一大特色了。动画商标的标样需要提交能体现动画效果的图样,对图片的数量不做要求。


全息商标

全息商标是指文字或图形等通过全息术或其它方法而显示发生变化的商标,文字或图形等根据观察角度不同会发生变化。听上去全息商标和动画商标还挺相似的,但是二者实际是不一样的,全息商标更强调不同的观察角度导致不同的效果。


颜色商标

仅由色彩构成的商标是指仅由单色构成或者仅由多种色彩组合构成的商标,但不是色彩与图形等相结合而成的商标,如果色彩与图形相结合形成特定图案、文字或记号等,会被认定为是上述传统类型的商标。色彩例如是商品的包装纸或广告用看板等所使用的色彩等。常见的如7-11便利店的“橘+绿+红”颜色商标、MONO文具的“蓝+白+黑”颜色商标等。

多芬和妮维雅还曾因为颜色商标而对簿公堂。2013 年,多芬(DOVE)母公司联合利华就诉妮维雅,对后者于 2007 年获得的蓝色包装专利进行质疑,认为深蓝色并非妮维雅的专属用色。当时德国联邦专利法院的判决结果为联合利华胜诉,妮维雅不服判决,又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最终,最高法院推翻了两年前的判决,裁定妮维雅拥有深蓝色商标权。所以,才拥有了现在的妮维雅蓝。

我们最为熟知的颜色商标就是“Tiffany 蓝”了,Tiffany 蓝是潘通公司为其制作的客户私有颜色,编号为 PMS 1837,此编号来自于蒂芙尼公司创立的年份。Tiffany 公司于 1998 年在美国注册成为颜色商标,受到商标专利法保护,所以在潘通色卡中也并未公开出现这个颜色。


声音商标

声音商标由音乐、声音、自然音等构成,是听觉可识别的商标,例如广告等使用的声音标志或电脑启动音等。说到声音商标我们最熟悉的当属英特尔的广告音乐:噔 噔 噔 噔,其他还有像很有名的苹果 Mac 电脑开机声、诺基亚之歌、米高梅的“狮子吼”等等。

我国商标局在 2014 年就开始受理声音商标,我们都很熟悉的恒源祥“羊羊羊”、腾讯 QQ 信息提示音“滴滴滴滴”、微信摇一摇等都已经申请了声音商标。

2016 年 1 月 14 日,名古屋铁道的一条特急铁路线为自己的警笛声申请了专业商标。


位置商标

位置商标是将文字或图形等符号标注于商品等的特定位置的商标,位置要素是识别及保护的要素。有人容易混淆“位置商标”和“仅由色彩构成的商标”,其实二者还是存在一定区别的。“位置商标”更强调在商品的特定位置上添附图案,即“具有特定轮廓的图案等”,要求兼顾色彩与轮廓的组合;而“仅由色彩构成的商标”则着眼于色彩本身。


虽然目前这五种新型商标申请类型还不广为人知,但是随着时代和科技的进步,我们必然面临着各种颠覆传统的改变,新型商标的出现不但可以更好的保护品牌本身,还能增强品牌个性及识别度。所以要想对品牌进行更全面的保护,对于新型商标类型我们还是要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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