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在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拿到商标注册证书后,以为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其实不然,就算成功拿到了商标注册证书也不能放松警惕。因为商标界处处都是“雷区”,一不留神,很可能会前功尽弃。本文为您介绍几种情况。
一、连续三年不使用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一旦被“撤三”成功,注册人将失去商标的专有权。所以商标核准注册后企业应尽快使用,并注意留存使用证据(生产、加工、销售合同等),防止被提“撤三”。
二、使用期间,不要擅自更改
所使用的商标标识要和当时申请核准的注册商标标识一致,在使用过程中,只能够按照比例放大缩小,不可以擅自更改商标。
Tips:即使想把原本商标的繁体字改成简体字也是不被允许的。如果改完后外观形象碰巧与他人注册的商标近似,还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所以在使用商标时,一定要确保商标的标识和当时核准注册商标的标识一致。
三、许可使用要备案
《商标法》第43条第3款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许可报至商标局备案。”
商标权利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注册的商标。被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一方,应督促商标权利人及时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许可备案手续。
四、商标续展应尽早
虽然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但是越长的有效期也意味着被遗忘的几率很大。有效期满后应在前12个月或后6个月内向商标局申请商标续展,未续展的商标将宣告注销。
五、注册信息变化后要及时做商标变更
《商标法》第41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意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因此一旦更改了名称或地址,都必须尽快提出商标变更申请。
六、扩大使用范围须重新注册
企业或个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必须根据相关规定,按商品或服务的不同分类分别提出申请。如果已经成功注册的商标还需要在其他的商标或服务分类上使用的,还需要另外提出注册申请。
以上就是商标注册成功之后需要注意的问题,拿到了商标注册证书的卖家们千万不能放松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