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陷阱
合同陷阱是最常见的一种欺诈方法,设陷者往往利用合同并以“法律”的招牌来引诱进口商,其表现形式为:
1.利用合同条款
在国际贸易中,许多设陷者利用有些条款不完善或制造不完善条款进行欺诈,比如利用品质条款、索赔条款、担保条款、违约金条款等。
2.变更合同条款
设陷者以变更合同条款为由设置陷阱实施诈骗,如变更合同主体条款,设陷者称因各种原因建议由第三方代替自己履约,受骗者往往轻易答应上当;变更合同运输条款,改班轮运输为租船运输;变更支付条款,改L/C支付为托收或电汇付款;变更检验条款,要求改为外放检验机构或第三方检验机构。
3.不签书面合同
设陷者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一条为由,并振振有词提出,进口商可不必担心没有书面合同,只要双方认同即可。
案例
某进口商进口了一批三极管新品。到货后经检验表明该芯片无法正常使用,工厂拒绝付款。但出口商却认为货物质量没有问题。在合同中,双方并没有规定货物验收标准。出口商认为以商检合格为准,进口商认为以技术检验为准,但却无法提供有效的商检报告。双方互相扯皮长达一年之久,出口商申请仲裁,要求付款,进口商不同意支付。合同中条款对进口商的申诉不予支持。进口商只得忍痛把钱给了出口商。
贸易纠纷往往只讲证据,不看事因。所以,合同签订必须慎之又慎。外贸人员要不断研究、熟悉合同条款要素,才能防止失误和疏漏。
(二)“天上掉馅饼”
骗子型案例中最常见的是“天上掉馅饼”的方式。
案例
境内某进口商接到境外各种报盘,有的贸易商的报盘的价格很低,和国内市场同类产品相比利润巨大,通常这些贸易商会找各种借口说不熟悉L/C交易,希望通过T/T付款,而且为30%预付款+70%的装船后见提单付款。如果这样做,风险很大。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出现巨额利润的情况很少。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就该警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