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单对碰"的监管逻辑没错,但海关总署应该增加一个"个人跨境电子商务申报窗口"。有了这个窗口,意味着订购人将成为海关的直接监管对象,并承担起主动向海关申报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各方职责如下:

①电商企业为个人申报提供交易订单数据,包括网站域名地址、商品名、商品价格、网站交易订单号、支付流水号、物流运单号、订购人信息等,这样个人可以很便利地完成申报;

②个人作为实际的报关主体,且自行通过"个人跨境电子商务申报窗口"申报,缴纳相应税款,并实名验证,承担相应的报关责任,使得申报主体、监管对象、责任人得到统一;

③通关服务平台根据个人提供的数据,向支付企业、物流企业进行对碰,以印证数据的真实性,这样可以固定申报主体的报关数据来源,确保跨境电商平台的买卖"合同"是真实存在的。

如何解决跨境电商监管逻辑下的问题?

此外,在这种模式下,跨境电商企业不用再为个人代缴税款,彻底解决了当前跨境电商企业在代缴税方面的财务问题。在定价方面,跨境电商企业也不需要将税收成本纳入最终价格中,整个定价体系将变得清晰明了。可以说,电商企业将在这种模式下得到彻底解放。而只有电商企业得到了解放,整个跨境电商行业才有持久发展的希望。

至于个人(订购人),确实要麻烦些了。当前,订购人只需要下单购买;如今,订购人需要再完成申报。实际上,如果"个人跨境电子商务申报窗口"设计得够优秀,申报工作可以便捷地在线完成,而不会严重影响消费者购物体验。

对于海关来说,监管将变得更加清晰。一旦在现场的实物流监管中发现异常,海关便可凭借完整的报关逻辑,对申报人进行追责。由于申报人是个人,这个责任可以与个人信用系统联网,通过信用记录来惩罚违规操作的个人。对于一些情节严重的虚假申报,海关可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