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缴税主要有三种: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如表 4-5 所示关税是世界各国海关对进出境的货物或者物品普遍征收的一种税。关税和非关税措施是衡量一个国家市场开放度的主要标志,关税又分进口税、出口税、过境税,按从价、从量等方式征进口增值税,即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是以环节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流转税。消费税主要针对小部分高价值的进口消费品,个别还要加收奢侈品税。不同进口方式的纳税种类会有差异。
一般贸易进口要交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其中进口环节增值税是13%,而根据关税税则,不同商品的关税适用不同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49号文件《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将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人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
为避免工业原材料等商品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渠道进境,扰乱正常贸易秩序,同时便于日常征管操作,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实施新的税收政策及清单管理。跨境电商不再适用行邮税及免征税额,关税暂设为零,暂按法定应纳综合税额的70%征收。
与同期发布的新版行邮税及贸易综合税对比,跨境电商新税总体有升有降,比如奶粉、纸尿裤等爆品,传统贸易综合税率约为30%,而跨境电商新税为11.9%优势明显;行邮税13%有免征额,两者优劣要看商品完税价而定。
一般贸易申报价格为进价,还有进项发票冲抵,而跨境进口征税的税基是按照销售价来执行的,虽然11.9%看上去比一般贸易低,但优势已经缩水,反而变成一般贸易分流了跨境电商。另外,跨境电商完税价格包括全程运费,计税基数大于行邮税,用外贸术语来讲,以前的离岸价FOB纳税改成到岸价 CIF纳税,纳税成本将最终转移到消费者头上,部分电商依赖物流企业代缴税款,增加了物流企业的资金压力。
假定要进口的红酒10瓶,完税价格200元/瓶。
(1)如果属于一般贸易货物,
关税=应税货物数量x商品完税价格x关税税率=10x200x14%=280元
计税价格=(商品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280/0.9=2533.33 元
消费税=商品计税价格x消费税税率=253.33元
增值税=商品计税价格x增值税税率=2280x0.13=296.4元共交税=280+253.33+296.4=829.73元(2)如果属于跨境电商货物,税额=10x200x0.189=378元
(3)如果是个人行邮物品(假定允许带10瓶,有5个人带),税额=10x200x0.5=1000元
对于红酒来说,作为跨境电商进口货物所缴的税额比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