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前的经济发展稳定,和传统的进出口贸易相比,近几年跨境的电商交易额持续增长。从经济发展的方向看,国家非常重视跨境电商在商品交易方面权益的保障。跨境电商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人们的生活便利性。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便可在全球范围内购买到心仪的商品。2018年8月31日通过的《电子商务法》引起了学术界对跨境电商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注。这不仅是肯定了电商交易的价值与意义,同时也保障了消费者权益,给予了消费者很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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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不仅是进出口贸易在“互联网”的基础上的创新,也是电子商务在进出口贸易上的衍生。当前跨境电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现状是跨境电商的产生与发展为全球范围内的市场带来福利利润的同时,也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就现有的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立法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关于消费者权利的规定,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包括有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评论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和监督权等法定权利。由于跨境电商的特殊性,要求卖家承担风险责任是非常困难,并且在消费者消费同时,很难知晓电商平台和商家之间的关系,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这时候便可要求跨境电商平台对产品的责任售后承担连带责任。跨境电商平台对商品承担责任无疑更容易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促使跨境电商平台加强对卖家商品质量的监督,实现良性运转。


就国家层面讲,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法律,从宏观指导到具体的法律,在消费者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电子商务交易、网络安全、跨境电商环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责任和约束、跨区域合作等多方面都有具体的规定,且内容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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