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要想发展得又快又好需要依靠国家的政策支持,近几年中国家不断推出利于跨境电商发展的新政策,为跨境电商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使跨境电商的发展迈上一个又一个新台阶。最为标志性的是《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它使得跨境电商的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其中的6项举措对跨境电商的商品海关检验、税务、汇率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重点在于推进B2C跨境模式的发展,为B2C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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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也在逐渐壮大,国家先是于2012年批准重庆、宁波、杭州、郑州、上海5个城市,后来又加入了深圳、青岛、长沙、苏州、银川、牡丹江等城市,试点范围越来越广,相信不久后这些试点将会带动跨境电商飞跃式发展。

◆56号文件正式落地,行业合法地位进一步确认

2014年7月,海关总署发布“56号文”-《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对电子商务个人以及企业经海关许可且与海关进行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跨境交易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按照本文件要接受海关监管。无论是企业、组织还是个人,想要经营跨境电商以及运输商品都必须要在海关进行备案并接受监管,具体对不同的商品和物品有着不同的监管体系,并将货物监管划分到了--般贸易体系。56号文件的推出,从进口来看,会给那些从事“灰色代购”的小公司带来冲击,会按照一般贸易征免税,而那些试点下的合法跨境电商将可以享受到行邮税。从出口的方面来讲,这份文件对私人物品与货物及它们的报关手续在细节方面做出了有效补充。

该文件对这几年的跨境电商试点运行做出了总结,明确了跨境电商的合法地位。它将会推动跨境电商行业朝着健康平稳的方向发展,给国内的跨境电商企业带来新的机遇,后续必将会带来完善的、科学健全的监督体系。

◆出口退税工作已在提速,利好跨境电商龙头

目前,我国出口电商的商品主要采用小件包裹的方式走不能正常报关的快件清关通道,无法获得出口退税的福利。行业内要求出台相关政策的呼声由来已久,但是由于其涉及增值税发票、海关的整个系统对接等诸多方面的问题,目前要实现出口退税工作还欠缺现实条件,需要相关的法律、程序进一步的发展。令人欣慰的是,时下的出口退税工作也在不断发展,以深圳、青岛、东莞、上海为代表的试点城市已经开始提供报关与退税服务,主要推行的是“分送集报”的形式,即对企业以月销售额进行统计提供退税服务。

2014年6月10日,兰亭集势受到了深圳国税退回的共计约29000元出口退款税,这也是全国首单在海关9610监管代码操作完成的跨境电商出口退税。兰亭集势2013年在前海跨境电商平台出口的一批货物价值总计20万元,出口退税达到将近3万元,这将会为以后的出口退税工作的全面展开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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