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其中有的诈骗手段比较高明,但总会露出一些破绽,能做到天衣无缝的可能性不大。只要进口商提高警惕,掌握识别陷阱的方法,完全可以避免上当受骗。

境外供应商

下面总结几种识别与防范方法,以供借鉴。

(一)审查业务的真实性

审查业务的真实性是进出口业务中最重要的识别方法。“真实性”审查就是排除“四自三不见”业务,排除误入虚假业务陷阱。如何审查业务的真实性呢?

(1)应具备“五有”。在进口业务中,有卖方、有买方、有产品、有运输方、有最终用户;代理进口项下有正本代理进口协议。在出口业务中,有卖方、有买方、有对应产品、有生产产品的工厂、有运输方。

(2)在业务操作中,一般具有规范的操作程序和规则,并有银行参与。此类业务以自营业务为多。

(3)不是同一人(即便是代理业务,买方、卖方、运输方也不能为同一人)。

(二)完善合同条款

在进口业务中,如在真实性的识别中难以如愿,对方几方面串通,互相配合,并多次反复强调真实性,而进口商又想尝试的情况下,可采取签订严的合同来识别和防范,如在合同里面订立品质条款、认证条款、价格条款、检验条款、索赔条款、支付条款、所需单据条款、运输条款以及定出详尽的规格、要求等,并要求对方具有法人代表签字(需提供对方护照)或其委托书上签字盖章的文书。特别强调签约地在本地区。

在进口合同中要订有严格的仲裁条款,规定进口国为解决争议、纠纷的仲裁地点。在进口合同中,强调证明进口商品的质量标准、评估条款、保护性条款、检验条款、运输要求等。注意在进出口中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因为书面合同具有确定性、告诫性和公开性,并具有证据的作用。有一些欺诈在书面合同中肯定会露出破绽,外贸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可及时识别和防范。

(三)做好资信调查

在做进出口贸易时选择交易对象非常重要,一定要慎重考查对方身份的真实性,查清对方的资信情况。如看营业执照正副本,同时对正副本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并通过合法途径了解、核实其经营活动和现在是否仍在合法地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了解其货物情况、注册资本、法定地址等。还要考察对方注册信用的真实性和履约能力,了解其开设的基本账户和经营活动情况。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关系到其有无承担债务责任的能力和有无履约诚意。在资信调查识别时,要对主体资格识别清楚。如对方以自然人身份出现,或者以法人或非法人经济组织身份出现,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出现。

调查方法还有银行查询、海外机构查询、行业查询、进出口商会查询、有关机构查询等。

银行常用资信评价用语:优级(Excellent);良级(Good);一般级(Ordinary);差级(B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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