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装箱运输的费用体系中,除了基本运费,附加费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了解附加费的计收规则,对于托运人准确核算运输成本、航运企业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以及整个运输流程的顺畅进行都有着重要作用。
一、超重、超长、超大件附加费
此附加费针对集装箱货运站装箱的拼箱货收取,若采用 CFS/CY 条款则减半计收,其费率与计收方式和普通件杂货班轮运输类似。
二、变更目的港附加费
适用于整箱托运的货物,按箱收取,规则与班轮运费中变更目的港附加费要求大体相同。
三、选择卸货港附加费
仅用于整箱托运且整箱交付的货物,一张提单只能选一个交货地点,订舱时提出并经承运人同意,托运人可在允许的三个交货地点内选择,且需按规定时间向船舶代理人宣布交货地点,否则船长有权卸货,承运人的责任即终止。
四、转船附加费
无论是支线转干线还是干线转支线的集装箱货物转船运输,都要计收此费用。
五、美国航线附加费
包括自动舱单录入费、目的地交货附加费、西部走廊附加费等,这些是经由美国航线运输货物时需额外支付的费用。
六、紧急燃油附加费
因油价紧急上涨,不同航线船公司在原有燃油附加费基础上增收,如 EBA、EBS、IFA、BAF 等,各航线有所不同。
七、运河附加费
有苏伊士运河附加费和巴拿马运河附加费,分别适用于相关航线。
八、货币附加费
如日本航线的日元升值附加费,其他航线的货币贬值附加费等,因货币汇率波动而产生。
九、其他附加费
涵盖因货流不平衡的空箱调运费、旺季附加费、综合费率上涨附加费、港口拥挤附加费、运价恢复附加费、战争附加费、原产地收货费、各类港口及地区的特定附加费等,这些附加费因不同的运输情况和地区而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