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号:
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合同(包括协议或订单)编号。未发生商业性交易的免予填报。
件数:
1.填报要求
本栏目应填报货物的外包装数量,而不是货物的销售数量。
2.数据出处
数据来自装箱单、运输单据中的包装种类和数量。
3.特殊情况
(1)散装、裸装货物填报为1。
(2)如果有关单据列明托盘件数,或者既有托盘数又有单件件数,则填“托盘数”。(3)如果有关单据有集装箱个数,又列明托盘件数、单件包装件数,则填“托盘数”。(4)如果仅列明集装箱个数,未列明托盘或者单件包装件数,则填“集装箱个数”。(5)如果给出了多个包装和多个件数,则总件数要合并计算。例如:Invoice中出现"Delivery of CIF Dalian China of 3 unit 6 packages”,则件数栏目填写“9”。
包装种类:
根据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按海关规定的包装种类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包装种类代码。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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