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从申请到出现在市场上需要经历哪些过程?商标的一生分为4个阶段: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审查审判、商标异议、商标审查。

1、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大厅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直接为申请人服务的窗口部门。有27个商标业务窗口,包括:商标受理、马德里国际受理、在线申请、一窗通办、代理备案、综合业务、代理收发文件、商标评审受理、商标档案查询、商标质押登记等。

2、商标审查

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性审查程序应当按照《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审查。

实质性审查阶段可能的审查结论包括:初步审查、部分驳回和驳回的商标。

初审公告后,初审商标将进入三个月的异议期。如果申请的商标被部分驳回或驳回,可以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驳回复审,以维护合法权益。审查员将严格审查,及时依法驳回,积极维护商标申请秩序,并对商标申请人在先权利负责。

3、商标异议

初审公告后,初审商标将进入三个月的异议期。商标异议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商标申请人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批准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布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要求不予注册;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批准注册、不予注册,部分商品或者服务不予注册决定的制度。

商标异议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商标网络提交电子申请,更方便、快捷、高效。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异议申请后,将进入异议审查环节,包括正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

正式审查主要是对申请材料的书面规范、主体资格、是否有明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等正式要求进行审查。

实质性审查是指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和依法查明的案件事实,依法审查和决定异议人主张的异议理由、异议人答辩理由。

4、商标评审

申请商标被驳回的,可以提起驳回审查。商标审查是根据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审理有关商标争议的事项。有五种类型的案件:拒绝审查、不予注册审查、无效宣告审查、撤销审查和无效审查。对于上述案件,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相应的申请。

审查员收到审查申请后,将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并在申请人依法支付审查费用后接受符合受理要求的审查案件。审理将实行合议制度。合议组将依法审理申请人提出的评审请求和事实原因,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和裁定。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商标从申请到出现在市场上的4个阶段,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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