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是一个企业的形象,可以通过logo信息传达出公司提供的是什么服务,一个设计完美的logo可以给公司提供盈利的机会,是很重要的。本文就来介绍品牌图标类似多少是侵权。

一、商标相似度评价。


1、判断前提:确定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都属于同类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能比较。


2、判断尺度:不能把该商标外观设计所属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审美观察能力作为标准。


所谓独创性,即智力成果是由作者独立完成的,且该智力成果具有一定程度的智力创造性。对于是商标作品而言,其独创性往往表现在线条、色彩的运用上,但我国的立法或司法解释中均未对独创性的认定标准有明确说明。从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我国法律对独创性的要求并不高,除非是一些简单的涂鸦。


而对于争议作品,在确认商标作品具有独创性后,对于其是否构成商标权侵权,则要以“接触+实质性相似”的标准去判定。所谓“接触”,并非指一定看到或摸到,而是指一种接触的可能性,即被诉侵权人有可能接触到被侵权人的作品。


“实质性相似”则是指侵权人作品与被侵权人作品有一定程度的相似。在进行相似度比对时首先应区分哪些是作品的独创性部分,只有独创性部分构成实质性相似,才有可能构成侵权;如果构成实质性相似的部分为公有元素,不是自己独创的,则作品不构成侵权。


此外,当作品类型一致时,相似度达到一定程度自然可以推定为“实质性相似”,但是当作品类型不一样的时候,也是可以构成实质性相似。例如,某作家创作了一本书,后来在原先已经发表出来的书中发现了其书中类似的情节,或者一模一样的情节,那么必定是能判断该作家侵犯了著作权。


由上述文章可知对于图标侵权的数量是没有固定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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