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每一个外贸人来说,只要出口商品,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风险。接下来小编给大家列出了六大对外贸易出口的风险。
一、出口规格、日期与合同规定不一致而引起的汇兑风险。
出口公司没有按照合同或信用证规定交货。
1:生产工厂的误工,导致交货延误;
2:以相同规格产品替代合同中规定的产品;
3:成交价格低,以次充好。
二、单据质量不高导致收汇风险。
尽管规定用信用证结汇,并及时保质出货,但出货后交单未能做到单相符,且单证相符,这使得信用证的保护作用大打折扣。
此时,即使买方同意付款,但徒劳地支付了昂贵的国际通信费和不一致点扣款,而且收汇时间大大延迟,特别是对于金额较小的合同,七扣八折就会出现亏损。
三、信用证中的陷阱条款引起的风险。
有些信用证规定客检合格证书是议付的主要文件之一。
买家会抓住卖家急于出货的心理,故意挑剔,却同时提出各种支付方式,诱使企业出货。在向买家提供货物后,买家很可能会故意检验不一致,拖延付款,甚至是钱、货两空。
信用证规定,运输单据签发7个工作日内在国外到期,等等。无论是议付行还是受益人,这些条款都不能保证做到,必须仔细审查。如有陷井条款,应及时通知修改,千万不要贪图一时之快,为日后埋下风险隐患。
四、没有一套完整的经营管理体系。
出口业牵涉到各个方面,而且两个方面都容易出现问题。
第一,假如企业没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办法,一旦发生诉讼,就会造成事与愿违的局面,特别是那些注重电话联络的企业。
第二,由于每年企业的客源都在扩大,为了企业在交易中有针对性,必须对每个客户建立业务档案,包括资信度、交易量等,每年进行筛选,以降低业务风险。
五、与代理制度背道而驰的风险。
对于出口商而言,真正的代理制实践是代理方不向委托方垫付资金,盈亏由委托方承担,代理方只收取一定的代理费用。
在实际的商业运作中,并不是这样。理由一是自身客户少,收汇能力差,又要努力完成指标;二是想多盈利,嫌代理费用少。
六、采用D/P、D/A、D/A付款方式存在风险。
延迟支付是一种远期商业支付方式,如果出口方同意这样的方式,就等于为进口商提供融资优惠。
尽管开证行自愿支付延期利息,表面上只需要出口商垫款,放款,实际上就是顾客在等着货到港后检查到货的数量。如果市场发生变化,进口商可以要求银行拒付货款。
有的企业把货物送到国外做生意的同学、朋友。认为是关系客户,不存在收不了汇的问题。一有市场销售不畅,或是顾客出了问题,不仅收不回钱,还可能收不回来。
外贸出口商品风险随时可能发生,所以需要外贸擦亮眼睛,更高效的规风险。希望这份风险指南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