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国采用固定标准保护期不同,美国制定了延长和缩短这两项专利保护期的规则。一方面,为了弥补专利局或其他部门审查延误造成的时间延长。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多项专利共同保护一项发明造成的保护期延长。这两条规则的实施也使专利的保护期更加合理。

一、延长保护期。

延长美国保护期限的规则包括以下两种:

1、专利期限调整规则用于补偿专利局造成的专利授权延误(PTA)。

2、用于补偿药品、食品添加剂、医疗设备等产品的专利期限延长规则,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审批流程过长导致的上市延误(PTE)。在这种情况下,专利期限的延长不得超过5年。经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后,总专利期限不得超过14年。

根据这两条规则计算的延迟天数用于从申请日或PCT申请提交之日起的20年专利权届满日。在PTA和PTE事实上,申请人的延误也可能缩短或抵消保护期的延长。

二、缩短保护期。

在中国,《专利法》明确规定,同一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其中,“同一发明创造”是指权利要求范围完全相同的情况。但事实上,还有另一种情况,即当两项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不完全相同,但只有明显的区别时,后期专利与先期专利保护的发明本质上没有区别,从而大大延长了该发明的保护期。

为了避免这种不适当的时间延长,美国专利局规定,如果两个专利申请人相同,申请人可以在期末提出放弃声明,使这些专利在同一日期到期。因此,专利申请的届满日将从自己的申请日(优先日)起提前20年计算,以缩短保护期。

期末放弃声明适用于PTA类型的延长,但不适用于PTE类型的延长。也就是说,当PTE类型的延长和期末放弃声明同时存在时,PTE延长期限的类型将在期末放弃声明确定的届满日的基础上累计。此外,如果是由于母案审查中收到的限制要求而提出的分案申请,则分案申请和母案将不被视为明显的重复专利。在这种情况下,无需通过期末放弃声明与母案同时到期。

以上就是关于美国专利有效期的延长与缩短讲解,由此可见,美国专利的有效期计算还是比较复杂的,只有正确的进行专利期限调整和补偿申请,才可能会为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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