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条例》已经开始实施。报关单位按照规定申请备案时,应当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下面来对备案信息表填写进行解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市场实体,其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组织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临时备案单位不能填写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

填表/打印日期:

提交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或上传扫描件的,应当填写填表日期。

申请类型:

根据申请业务的类型,每次只能选择一个选项。首次备案的备案,信息变更的备案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的注销。

申请报关单位类型:

根据申请的报关单位类型,每次只能检查一个选项。分别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临时备案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报关企业分支机构。

行政区划:

填写住所行政区划代码(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为主要营业场所或主要办事处,下同)。

当地海关:

填写所在地海关。

统计经济区:

填写住所统计经济区域代码。

中文名称:

市场执照上的名称或企业名称由市场主体填写,其他组织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英文名称:

填写本单位的英文名称,不得填写申请临时备案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已备案的,可参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填写英文名称。

住所(主营业场所):

市场主体在营业执照上填写住所、企业住所或主营营业场所,其他组织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邮政编码:

填写住所邮政编码。

英文地址:

填写住所的英文地址,申请临时备案的不能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已备案的,可参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填写英文地址。

组织类型:

非市场主体根据《组织类型》(GB/T20091-2006)填写两个组织类型及相应名称,市场主体不能填写。

市场主体类型:

市场主体填写营业执照上的类型或市场主体类型,非市场主体不能填写。

行业种类:

根据《国民经济产业分类》(GB/T4754-2017)填写4位代码及相应名称。临时备案不能填写。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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