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印尼公司法》,外国投资者必须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在印尼设立公司,以外商投资为目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Perusahaan Terbatas,简称PT)。在印尼,包括外国股东PT公司称为PMA公司。
PMA公司必须遵守以下最低投资规定:
1、总投资必须超过100亿印尼盾(约80万美元),包括股本和贷款,但不计土地和建筑物;
2、已缴资本必须等同认缴资本,且不少于25亿印尼盾(约18.8万美元);
根据《印尼公司法》,公司成立时必须发行并缴纳至少25%的注册资本。
例如,对于外国公司来说,注册资本至少为100亿印尼盾,因此必须在公司的成立合同中写道,注册资本为100亿印尼盾。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至少100亿印尼盾的25%,即25亿印尼盾的发行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时注入并存放,这个数额是最低的。
印尼有三种不同类型的企业法人:
1、外资公司(PT PMA)
是指外国人在印尼法律下享有完整企业所有权的公司。对于印尼法律。PTPMA外资所有权上限由企业部门及其商业活动决定,这些活动通常包括在内“印尼负投资表“的名单中。
2、本地公司(LOCAL PT)
是指本地人在印尼法律下享有完整企业所有权的公司。外国人参与其中的唯一途径是基于特殊贷款协议的名义人资产保护。
3、办事处(REPRESENTATIVE OFFICE)
通常被认为是母公司在海外的分公司,可以选择进入印尼市场的第一步。企业法人为企业开展营销活动或者为企业开展营销活动PTPMA准备的建立包括市场研究。办公室不得直接销售或创收营业额。
投资限制
印尼的外商投资制度受到负面投资清单的监管。该清单列出了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全面或部分开放的行业,以及不接受外商投资或受到若干投资限制的行业。
印尼政府公布了最新的负面投资清单,取消了对个别行业的限制,以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当地投资。
目前,负面投资清单允许外国投资者进行电子商务、冷冻仓库、独资经营制药、电影等行业,特殊行业不允许全外资(如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