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跨境电商平台向海关申报时,完税价格是按美元计价还是按人民币计价?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申报币制为人民币。
2.海关是否出具跨境电商商品个人税单?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消费者(订购人)为纳税义务人。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或申报企业作为税款的代收代缴义务人,代为履行纳税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补税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目前海关未向个人出具税单。但可以在“单一窗口”查询税款信息。查询方式:进入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点击“注册-个人用户注册”,登录账号后,依次点击“标准版应用-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个人税款查询”查询。
3.企业可以通过跨境电商申报进口什么商品?
正面清单内的商品可以通过跨境电商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2022年,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2022年第7号公告,即《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经过此次优化调整,清单商品数达到1476项。
4.跨境电商进口渠道买到的商品和实体店买到的同一款商品的外包装为何不一样?
跨境电商平台销售的跨境商品直接购自境外,符合原产地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标示等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但可能和中国标准存在差异,消费者可通过网站查看商品中文标签。
5.跨境电商渠道购买进口奶粉,外包装标示的是外国标准,原因是什么?
根据规定,跨境零售进口商品直接购自境外,符合原产地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标示等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但可能和中国标准存在差异,消费者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6.跨境电商的订单、支付单、物流单由谁向海关申报?
订单由电商企业向海关传输订单信息。支付单由支付企业向海关传输支付信息。物流单由物流企业向海关传输物流运输信息。
7.银行如何成为跨境电商支付企业?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规定,支付企业为银行机构的,应具备银保监会或者原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支付企业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应具备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范围应当包括“互联网支付”。
8.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是如何计算的?
根据财关税〔2016〕18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目前,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