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销合同(Sales Contract),即外贸SOHO和客户协商后签订的货物销售合同,通常为英文版,是双方交易的凭证。如前面所述,如果客户没有要求签订合同,你大可不必做份合同发给客户;但是如果你的产品要做商检,申请其他出口需要的证书,那么你还是需要提供外销合同做报检之用的。你完全可以代替客户签字,不用担心。
网上有很多外销合同样本,格式不一,但一般都包含以下几个要点。
(一)合同抬头
抬头包括居中的CONTRACT,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合同编号,签约日期,签约地点等基本信息。
(二)合同文本
这是合同的主要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商品名称:这点最好在签合同的时候和客户确认好,并在以后的资料中保持一致(必须项)。
品质条款:一般使用在前期协商过程中确认的产品型号来描述(必须项)。
数量条款:确定的单位,如220PCS、220 UNITS等(必须项)。
价格条款:价格术语、使用货币种、单价、 总价等(必须项)。
包装条款:内包装、外包装、填塞物、包装尺寸、重量和唛头(必须项)。
保险条款:投保人、险别、保险金额、理赔地点等。
交货条款:装运和交货地点、时间、方式,装运通知等。
支付条款:支付时间、条件、币种,以及有关延期和拒付的规定(必须项)。
检验条款:检验的地点、标准、机构等。
索赔条款:索赔期限、证明文件等。
仲裁条款:仲裁地点、适用仲裁程序的规则、仲裁机构等。
不可抗拒条款:不可抗力事故范围、通知的时间和方式,证明文件、报告以及单据、负责条款等。
违约和取消合约条款:违约的处理、赔偿金额等。
剩余部分为适用法律与其他条款。
(三)合同结尾
合同结尾包含双方签字和生效日期。
以上是一份完整的外销合同需要包括的内容,但实际上无需这么麻烦。除了合同抬头、合同文本中的几个必须项目及合同结尾外,其他几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只要能说明交易的情况即可,像索赔、检验、仲裁、不可抗力等条款,不写也罢。当然,如果单子的金额较大,或者客户要求,还是尽量写得全面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