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地证明书证明货物原产地和制造地的文件,也是进口国海关采取不同的国别政策和关税待遇的依据。产地证一般分为普通产地证、普惠制产地证和欧洲纺织品产地证。上述产地证虽然都用于证明货物产地,但使用范围和格式不一样。产地证并非法定的海关监管条件。

(2)普通产地证又称原产地证通常不使用海关发票或领事发票的国家,要求提供产地证明,可确定对货物征税的税率。有的国家限制从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货物,要求以产地证来确定货物来源国。

此种产地证根据签发者的不同,分为出口商自己出具的产地证、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签发的产地证明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即中国商会)出具的产地证。

(3)普惠制产地证(简称Form A)普惠制的主要单据。凡是对给惠国出口一般货物,须提供这种产地证。由出口公司填制,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作为进口国减免关税的依据。

(4)纺织品产地证对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出口纺织品时,信用证一般都规定须提供特定的产地证,即纺织品产地证。此种产地证在我国是由出口地的经贸委(厅、局)签发的。

(5)熏蒸证 许多国家包括我国为了有效防止病虫害的侵入,对于进出口商品及其包装中易于携带病虫害的载体进行熏蒸消毒,继而出具已熏蒸的相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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