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运输工具,指用于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各种船舶、航空器、铁路列车、公路车辆和驮畜。

出入境运输工具

主要规定如下:

(1)进出境运输工具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海关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2)进出境运输工具到达或者驶离设立海关的地点时,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单证,并接受海关监管和检查。

(3)运输工具装卸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上下进出境旅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4)进出境运输工具、运输设备,都应当接受卫生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

(5)进出境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依法实施动植物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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