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免税税种及退税率规则详解
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仅针对增值税、消费税两类间接税。退税率是核算退税金额的核心标准,兼顾零税率与宏观调控要求,现行分为五档税率并以官方文库为准,按出口报关日期执行调整政策,同时还有多类特殊业务的退税率专属规定,未分开核算则从低适用税率。

一:按照现行出口退(免)税政策的相关规定,我国的出口退(免)税仅限于间接税中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范围。
退税率是出口货物劳务服务的实际退(免)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它是计算出口退(免)税额的尺度,体现国家在一定时期的经济、外贸政策,反映出口货物劳务服务的实际征税水平,当前,出口退税率也是零税率原则和宏观调控原则植结合的产物。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税率,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而明确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以下简称退税率)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上述规定将退税率通过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文库予以发布,供征纳双方执行。退税率有调整的,除另有规定外,其执行时间以货物(包括被加工修理修配的货物)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增值税退税率为其在境内提供对应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退税率在不同时期会有所调整,且较为频繁。现行的退税率有13%、10%、9%、6%和0五档,使用出口退税率文虚进行管理,需要查询时可以输入商品代码,便可查询到对应商品的退税率信息。
二:关于退税率有以下特殊规定:
1.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上述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
2.出口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其加工修理修配费用的退税率,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3.中标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向海关报关进入特殊区域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生产耗用的列名原材料(以下称列名原材料,其具体范围见财税[2012]39号文件附件6)、输人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其退税率为适用税率。如果国家调整列名原材料的退税率,列名原材料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
4.海洋工程结构物退税率的适用,详见财税[2012]39号文件附件3。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未分开报关、核算或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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